海,都是珊瑚礁,往出一、二公里,才是深一点的海,深海也有几千米的深度。都是未经开发的原生态。
经他们中午商议,给我报了一个最终价格:一千万美金。租五十年。
这么大的地方,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开发完,而且这些地方从未开发,没有任何基础,开发难度大,建设成本都要比一般的要很多。还要考虑建设后收回成本的周期和资金流,我表示五十年期限太短,根本来不及开发,等于白白拿了地却白白浪费,这划不来。
于是我表示要跟本地人一样,我入籍可以,但我要土地的永久所有权。可以传承给下一代,再传下一代的下一代,子子孙孙都可以继承的这种。
显然,对于我这个要求,他们有商议讨论过,并且有结论,五十年只是给我个试探。于是很快给我明确答复:二千万美金,永久土地产权。
我先不置可否,继续问到私人土地,有什么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