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死。
出于大局考虑,韩清风选择第一种。
风四娘却选择第二种。这是感情用事的做法,韩清风并不支持,可风四娘却作出了决断。
“你走,我去。”
风四娘一向有豪气,也有侠气,她从不勉强喜欢别人,也认为勉强他人是极恶劣的事情。但是她也从来不让别人勉强自己。
她想闯荡江湖,至今仍旧在江湖上行走,就是求个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痛痛快快。
从出道至今,都是如此。
她行事做人,不过随心二字。
认为该做的,就去做。不该做的,你纵然将金山摆在她的面前,她也不屑一顾。
今天的情况与以往不同。
风四娘认为自己应该走,可她不想走。
这想法浮现脑海的时候,风四娘立刻明白一件事:“老娘有些喜欢上这好色的混蛋了。”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她没有其他人的扭扭捏捏。
既然喜欢,那么就痛痛快快的喜欢。
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我可以喜欢我。
我喜欢你是我的事,我的选择也是我的事。
她作出了选择,她要和杜傲同进同退,生死与共。
韩清风心中叹息。
他在叹息中对那两个盯上自己的逍遥游士出手。
长刀挥出,直劈其中一人。
他出手的很快,快到风四娘都有些惊讶。
两人突施冷箭,所以很快解决了各自的对手。
风四娘就往酒楼走,但很快停了下来。
她发现韩清风也跟了上来。
风四娘皱眉道:“你干什么?”
韩清风道:“我只想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韩清风道:“早在我们结伴而行的第二天,我就感觉你迟早有一天会被杜傲那小子弄到手。”
风四娘皱眉,却笑:“你看出来了?”
韩清风苦笑道:“我虽然老,却没有老糊涂,自然看得出,否则你应该走的。”
风四娘道:“滚蛋,老娘可不是为了那小子,而是为了我的宝贝鹰刀。”
韩清风也不生气,道:“我还有一句话要说。”
“什么话?”风四娘停下,她有些不耐烦了。
韩清风道:“自从遇上那小子,老夫也感觉自己仿佛年轻了三四十岁,此时我做的是三四十年前才会做的事。”
韩清风不再说话,大步流星朝酒楼走去。
他走的快、轻、潇洒。
风四娘呆了呆,却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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