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
上空下悬的西式酒馆门被推开,满身汗臭味道的格里恩走进这家黑街唯一的两层楼酒馆,一脚踹开了趴在桌上喝得不省人事的醉鬼。
“妈的!谁啊!”
虚弱无力地酒鬼顶着自己的酒糟鼻,提起木制酒杯就要打对方,却被一柄三十公分地短刀压住了脖子。
“想活命,就给老子滚!”
“哎,哎,我,我这就滚,这就滚!”
冰冷地杀气让酒鬼清醒了过来,他立刻扔下脏兮兮的酒杯,在对方的注视下一节一节地站起来,随后倒退向酒馆大门。
前来喝酒的杀手根本没兴趣跟这个小人物一般见识,而是伸长脖子,冲里面喊道。
“老板,来收拾一下!”
“扫帚和拖布在那边,打水的话,后厨就有。”
摆弄酒杯的老板稍微扒开了下那好似没睡醒的双眼,如是回答道。
“镶金玫瑰,原浆。”
“嗖!”
在周围客人的惊讶中,只见吧台里的老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进了后厨下的地窖,找出所需的昂贵原材料之后,以娴熟的手艺配置出了一杯通体紫色,却有金线由面穿透及底的昂贵饮料。
老板大手稳健的抓住珍贵的玻璃酒杯,随着他手腕的轻微抖动,原本散乱的金线,竟慢慢交汇成了一朵惟妙惟肖的玫瑰花。
最让人惊奇地是,你若从杯子侧面看去,则一丁点儿金色都看不到。要知道,从杯面上来看,这玫瑰花的边缘可都贴着杯子呢。
格里恩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早在他喊出订单的时候,就有眼疾手快的小伙计把座位收拾了个里外透亮。显然,在这家酒馆里,“有钱能使磨推鬼”这话,是一点没错啊。
杀手也很痛快,不等对方要钱,就随手甩出了三枚金币。
“今儿啊,好像能有点意思呢。”
老板瞥了眼暗含巧劲且飞往三个方向的金币,心里嘀咕道。
“啪,啪。”
“嗖!”
酒馆掌事人轻松地接住了直冲自己而来的一枚,费力地抓住了飞向自己左手边的第二枚,然后以一个完全不符合之前笨拙样子的动作回身,两根指头稳稳夹住了第三枚。
“厉害。”
格里恩一口喝干了这昂贵的调配酒,“不愧是能在这地方打下一片江山的敦威尔‘男爵’,这一手弄拙成巧,可是让在下大开眼界啊。”
“所以,你是来喝酒的,还是来找茬的?”
将三枚金币放入口袋,老板面色如常地回问道。
“既是来喝酒的,也是来找茬的!”
白光从杀手腰间一闪而过,直朝着对方喉结而去。
掌事人似慢实快地抬起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