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千钧一发

作者:奕辰辰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手直截了当的问道:

“营长你直接说让俺干啥就行了,别的不用操心!”

刘振华看着眼前的逐渐逼近的野狼,又指着后方的狼群,说道:

“我想你把它的尸体当做手榴弹一样扔出去。”

机枪手追问道:

“扔到哪里?多远?”

“拖拉机前方,就那几只野狼待的地方。”

在部队里,手榴弹投掷是有标准的。达到三十米是及格,超过五十米则是优秀。在以前,缺枪少炮的时候,手榴弹就算是种火力。刘振华还专门组织过一个班的战士作为投掷手。

这个班的战士扔的又远又准,几乎都能媲美迫击炮。用好了,端掉一两个炮楼地堡,或是重机枪火力点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班的首任班长就是机枪手。

那会儿他还没缴获机枪,整个连队里也没有一挺机枪。

他个头大,力气大,臂展长,先天就比别人在投掷上具备优势。

人家使出吃奶的力气,差不多才能扔出个优秀的成绩,机枪手却是轻轻松松就能做到。

“行!俺没问题!”

这样的命令可不是随口就能答应的。

一枚手榴弹才多大?这只野狼的尸体有多大?体积大就不好扔,重量大就扔不远,小孩子打水漂都知道这个道理。

“你要判断准确,这不是莽撞逞能的时候。估计教导员说的那些洋鬼子的掷弹兵扔的都没这么大!”

全国解放后,教导员经常见缝插针的给刘振华补补文化课。一开始让他读书写字,刘振华不愿意,甚至还故意写的歪歪扭扭,代表自己就是学不好,一副耍无赖的姿态。

后来教导员换了个方式方法,想着既然你不愿意读写,那就我讲你听,而且讲的都是他感兴趣的打仗的事情。

“掷弹兵”这个词,就是教导员告诉他的。说在几百年前的欧洲,就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病种。这个词也是从“手榴弹”里派生出来,指军队中能投掷手榴弹的步兵。

因为当时手榴弹体积大、重量大,所以掷弹兵都是从最强壮最高大的士兵中挑选出来的。随着军事科技的发展,投掷手榴弹已经不是掷弹兵主要的任务,但这个称号却保留下来,作为强壮优秀士兵的象征!

短短一个名词解释,刘振华却是让教导员说了两遍。

第一遍是他自己听的,第二遍叫来了机枪手一起听。

“掷弹兵”三个字上口好记,机枪手一下子就印在了脑海里。尤其是听到能当掷弹兵的都是最强壮最优秀的士兵时,更是心花怒放!

此刻听营长又提到了这个词,机枪手咧嘴笑着,说道:

“营长,你放心!俺可是你亲自选出来的掷弹兵班班长!”

投掷不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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