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苏凡,这个名字好眼熟啊!(第二更求票求追读!)

作者:秦月汉时关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的情形,就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只不过上述关系人如果故意作伪证的话属于情节严重会被重罚罢了。

“她反水了!”

费湘红开口道。

“反水了??”

听到这话丁庄强整个人多出一道疑惑的眼神。

不是情侣吗?

而且这欠条还有私下协商的文件上都有对方以证人的形式签下的字。

怎么就反水了呢?

“没错,这世界上有些事就是这么始料未及,今天上午还好好的,下午的时候她被叫回学校然后傍晚就打电话过来说她不作证了,甚至要反过来给他们作证告我敲诈勒索,丁律师你说说这奇葩不!”

只见到此刻费湘红气不打一处来满脸委屈。

“这,这不是儿戏吗?签了字是有法律效力的,哪能说反悔就反悔!”

丁庄强听到这一句话也大为震惊!

还政法大学的学生呢。

难道不知道签字是有效力的吗?

“是啊,可不是有法律效力吗!那丁律师,这事要对方真的联合起来告我敲诈勒索,我会有事不?这300万我还能要不?”

费湘红听到这一句话顿时询问道,她最关心的就是这一个东西。

自己是否会被告。

还有钱会不会到账。

“只要你们调解相关文件上的信息属实,那么这钱就肯定能要回来,而且你也不用担心这个高双双对你产生威胁,这种反悔又给别人作证的证人庭审时法官可以不采纳对方的证词。”

丁庄强此刻开口道。

“那就好。”

费湘红听到对方的证词不会被采纳顿时心情大好。

“那我们这边就先签合同和委托协议吧。”

正常来说聘请律师是需要签律师服务合同,同时需要签订委托手续。

“丁律师,在这之前我想问一下,如果对方真的告我敲诈勒索我能反手把告我的人给送进去不?”

费湘红询问道。

“当然可以,不过得加钱。”

在这件事里如果对方收买了人证,伪造证据来诬陷当事人,意图让其受到刑罚的话就可以适用刑事诬陷的条例。

所谓的刑事诬陷就是有人编造你有违法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证据,向公安机关或者纪检部门举报,让你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最后经过相关调查认定举报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宣告你无罪,这种情况就是刑事诬陷。

举个非常简单又通俗易懂的例子。

就好比你前女友为了报复你,诬告你强奸了她,并串通几个朋友作证,ps了很多图片和聊天记录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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