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嚣张狂妄?刑事立案!

作者:秦月汉时关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因为身份证拿来实际上系统里也有记录的。

反正进了这个门,以一个实习律师的判断,对方想出去估计得等挺长时间了。

因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六中的第1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根据实际的案例中,情节严重这一块,组织儿童乞讨超过一个月可视为情节严重。

刚刚小了,已经乞讨了四个月了。

那这一块其实可以算是一个情节严重。

不过作为亲爹,也不知道是会从轻发落还是从重处罚。

反正不管咋样,坐实了乞讨了四个月,三年应该是有的。

“嗯!之前在春北区那边被带到派出所了一次,反正那边也就是批评教育而已,根本没有像你们这边还要处理我。”

纹身男荣山理直气壮像是有了什么依据一样对着说道。

“那一会儿叫你老婆多留点钱吧,估计一时半会出不来了,因为我们将对你以强迫乞讨罪进行立案处理。”

对于强迫乞讨罪批评过一次再犯第二次这就是绝对的犯罪行为。

应当进行立案处理。

这是国家刑法上的规定。

“为什么啊!这是我女儿,你们凭什么要对我进行立案处理!”

急了!纹身男荣山彻底急了!

还是那句话。

虽然文化不高,但接触得多,他也知道立案处理就是刑事案件。

是会被判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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