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我对钱没有兴趣

作者:若清峰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林,艾利克斯,你们抢过银行没?”

闻言,小富下意识看向了坐在对面的陆齐。

见陆齐向自己抬了抬下巴,示意自己先说,小富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便应道:

“之前和我兄弟拉玛干过一票。那个时候我是车手,跟现在做的差不多,对吗?”

“不错呀,具体是怎么个情况?”

“操,我不记得了。”

“少来了,每个人都记得自己的第一次。”

“淦,像我就不记得。”

听得出来,小富似乎有些不愿意继续谈论这个问题。

老崔也没有继续逼问,而是话锋一转,向正在开车的麦可问道:

“老麦,你第一次抢银行是怎样的?”

一边握着方向盘,麦可一边随口应道:

“1988年,卡瑟市郊区,在一家小分行抢了一万。以前做什么都比较简单…”

“天啊,那是他妈的25年前!”

感叹一声之后,坐在副驾驶的老崔,通过内后视镜,瞥了瞥正在整理手套的陆齐,随即说道:

“所以…好麦坞先生,你要不要跟大家讲一下你的工作经历呀?”

显然,“好麦坞先生”这个外号,指的是陆齐。

突然被点名,陆齐手上动作不停,随口应道:

“我没抢过银行。如果有的话,那这将会是我的第一次。”

“为什么不去抢一次?听麦克说过,你之前是在酒吧当酒保,生活可没有现在这么舒服…”

“不瞒你们说,以前的我,对钱没有兴趣。”

这绝对不是装逼,而是实话。

上一个《热血无赖》世界,由于他的世界任务是“瓦解新安义”,所以,他每天绞尽脑汁的不是怎么才能赚钱,而是怎么才能帮助卧底的主角沈威,一起瓦解新安义这个大组织。

钱的问题,他还真没太考虑过。

来到洛圣都,要不是世界任务,他也不会跟麦可、老崔以及小富,这几个性格迥异的家伙,去干各种危险系数极高的事情。

好好地在洛圣都度度假、混混日子,顺便试试洛圣都的传统服务业,再学点技能傍身,它不香嘛?

显然,老崔对这个回答非常不满意。

“fxxk!这说的是什么屁话?!”

“这个世界上,还有对钱没有兴趣的煞笔吗?”

有呀,我的家乡就有一个,而且人家还当过首富呢…

虽然很想这样说,但是,陆齐还是摊了摊手,一脸无所谓:

“信不信由你,反正现在我已经改变了,不想继续当那种煞笔。”

闻言,老崔抚掌大笑,“耶,这才对嘛…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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