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欲望篇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信之人(一)

作者:灵猫十相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太阳。

洪铿是个乡下娃,爹妈都是农民,而他从小就有雄心壮志,发誓长大后要赚大钱,让家人脱离贫苦日子。

二十岁时洪铿第一次背井离乡,带上家里这些年来的积蓄和爹妈的祝福,踏上发家致富的道路。

年少轻狂第一次出来做生意,难免因无知吃亏。可洪铿拥有同龄人所不具备的智慧,再加上天生的好运气,通过倒卖饰物一下子就赚得第一桶金。

衣锦还乡的洪铿令邻里乡亲们好生羡慕,尽管钱还不够在城里买房,但推倒重盖的新屋已经足够人垂涎了。

人都是这样,看到别人好了,自己也想试一试。可手里的本钱有限,一辈子的积蓄要是亏了该怎么办?

有人就想到投资,把钱给洪铿,让他去做生意,赚了钱分点红利岂不美哉?

村里人打定主意便来到洪铿家,向洪铿要求投资。可是洪铿却断然拒绝,原因是做生意有风险,自己的钱亏了也就亏了,别人的钱亏了怎么算?

然而他不同意是他的事,村民们可不会善罢甘休。洪铿不同意就去找他爸妈,老人家在村里住了半辈子,几代人没离开过此地,他们是不会好意思拒绝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洪铿的爹妈听过村民们的请求之后,转过来天天劝儿子。一来二去经过长时间的软磨硬泡,洪铿终于松口了,不过他警告村民们说:「丑话说前头,万一要是亏了,你们可别责怪我。」

村民们当然是一口答应,都乡里乡亲住着……是吧?

于是洪铿便勉为其难留下众人的钱,准备下次跑商时用。

有钱的出钱,没钱的自然就会想到出力。洪铿有个发小名叫刘亮,这小子从小就精明,村里数他跟洪铿关系最铁。

一听洪铿做生意挣了钱,刘亮这小子懂了心思,虽说没有本钱入不了股,但跟着他走南闯北,他吃肉,自己也有口汤喝不是?

刘亮去找洪铿毛遂自荐,而洪铿的生意越做越大,也确实需要一个跟班帮忙处理杂事。刘亮是自己的发小,两人关系一直很好,与其请外人不如请他,也算是拉兄弟一把。

就这样,洪铿带着刘亮上路。这回本钱也足,再加上之前的经验,洪铿信心满满,他觉得自己一定能赚更多的钱。

春去秋来过了一年,在外风吹日晒的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不过辛苦总是有回报的,这一年来,洪铿运用自己高明的商业头脑以及不怕苦精神,最终成功将本金翻了几倍。

回去的路上,两人找了一间客栈落脚。看着跟自己一同打拼的兄弟,洪铿拍着刘亮的肩膀说:「亮子,这回出来可多亏你了,没有你的帮忙也不会这么顺利。」

刘亮笑着说:「老板客气了,作为手下,我做这些都是应该的。」

虽然洪铿心里一直把刘亮当兄弟,但刘亮始终坚持称呼洪铿为老板。这代表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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