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的代言费,同时还招募了不少已经退役的体育运动员成为了公司的管理层,担任各个部门的负责人。”
这已经是耐克的传统了,甚至如果没有楚欢的出现,等到了83年的时候,耐特还将耐克总经理的职务交给了一位名叫罗伯特伍戴尔的跳高冠军,15个月后,耐特又收回了这一权力。
这对于一家现代化企业来讲,几乎是难以想象的,自然也不是楚欢能接受的。
但这件事情也透露出些许的无奈,耐克毕竟是一个新的品牌,在培养这个品牌的时候难免要出一些奇招,怪招。
但现在楚欢却不需要这样的奇招,怪招了,但也不能一次性的将这些人全都开除了,否则就会给那些运动员们造成一种耐克在卸磨杀驴的形象。
“在公司成立一个独立的部门,不涉及到公司任何的运营.......”
说到这里,楚欢突然停止了自己的想法,然后陷入了沉默。
黎浩俊,泰勒史密斯两人见到楚欢这个样子,想要出声,却被徐意用眼神制止。
过了一会,楚欢讲道:“就在耐克重新成立一个新的外联部门,让这些退役加入耐克的运动员全都加入这个部门,工资给他们照开,另外告诉他们让他们联系各个体育项目中的新人运动员,只要能够通过公司的审核,成为公司的代言人,公司也会支付他们一定额度的费用。”
如果有人可以出色的完成这些任务,到时候楚欢也不会因为他们的出身,而嫌弃他们,同样会给他们安排重要的职务,但一切的前提都是这个人必须得有能力。
办公室内其余几人听到楚欢的这个说法,均是眼前一亮,谁也没有想到楚欢竟然会有一个资源再利用的想法。
这些人出身体育圈,他们的人脉自然是外人所不能企及的。
而且按照楚欢的意思,他们寻找到的代言人,是需要公司的审核的,这也就最大限度的避免了这些人为了佣金找一堆不知所谓的年轻人加入公司。
泰勒史密斯讲道:“董事长的意思是让这些人做体育经纪的工作?”
体育经纪人这个职业在北美最早的记载是在1925年的时候,北美人查尔斯帕利为棒球运动员格兰吉与芝加哥熊队的老板签订了一份10万美元的劳务合同。
在之后的40多年中,虽然在职业拳击,橄榄球,篮球等项目也开始有了体育经纪人,并且数量不断增多,他们的经纪活动促进了这些项目的发展和商业化进程,但集体项目的体育经纪人由于“保留条款“的存在并没有在北美得到大的发展,直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大部分集体项目的运动员仍没有体育经纪人。
保留条款中规定:原俱乐部拥有优先和球员重立合约的权力。球员只有在俱乐部给予离队同意书后才能转队。得不到离队同意书,但又没获得续约的球员等同于职业生涯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