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软件的过程中,是先学习了对手的软件产品,掌握吃透之后,再在其基础上进行升级改进,所以有借鉴是不可避免的,我总不可能在真空里建起大厦吧?另外许多窗口界面布局、图标按钮、图形显示的设计,是必须按照用户的使用习惯来的,只能跟对手设计的一样,如果这也涉嫌侵权的话,那我真的没有办法。”
不管什么工具,人们的使用方式基本相同,使用习惯也基本一致,很难改变。
比如大多数的车轮,肯定都是设计成圆形的,极少是方形或其他形状的,因为圆形车轮最好用。
软件设计也是这个道理,会逐渐朝用户的使用习惯靠拢。
西方外国公司的软件,之所以能找出3000多处的所谓专利侵权的地方,并不是有3000多项核心技术被抄袭了,而是在诸如基本图标形状、界面、操作等方面,存在雷同,却又很难做出改变。
肯定是一告一个准。
“我们唯一的错,是这些公司的软件出的比我们早,他们占据了先发优势,然后申请无数专利,封死了后来者的路。主人,我们错在迟到,没有早于他们,做出软件产品,并申请各种各样的专利。”
小爱无奈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