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为自己是天才,所以只有一种可能,这方天地的规则变了。
她也想过做一番大事业,但后来想了想,最终选择放弃。
毕竟以龙国的情况,占山为王的可能性很低,而在一番思索后,她主动找到了军方,并成为了十二生肖战队中的一员,毕竟大树底下好乘凉。
而她这次来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帮鲍宁替班。
当然,顺带着,她还会买点奢侈品,比如衣服化妆品之类的东西。
她是富家女,但不是暴发户的女儿。
有钱,但远远达不到巨富的那种,奢侈品这种东西不缺,但距离将十几万的包包随手送人的程度还是差得很远。
这也是为什么荀晶会同意的原因,毕竟公费旅游,自己还能趁机买点化妆品。
只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人已经到机场了,接机的鲍宁居然没来,这让荀晶很愤怒。
她已经想好了,如果那只死兔子不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那她就让兔子提前回家,以回国就医的身份回去。
而随着荀晶话音落下,黑水镇的鲍宁神色不由一慌:
“不是,晶姐,我正在给你做饭呢,在说组织也没让我给你接机啊。”
只是随着鲍宁话音落下,荀晶不由眉头一挑,声音个高了好几个分贝:“你喊谁姐呢?”
鲍宁身体一抖,他眼里带着几分畏惧:
“额……那我应该喊什么?”
荀晶翻了个白眼,她粗暴的喊道:
“给老娘喊小姐姐。”
鲍宁缩了缩脖子,弱弱的说道:“哦,那小姐姐,我现在去接你?”
听着鲍宁那娘们儿般的语气,荀晶心里就一阵来气,她烦躁的翻了个白眼:“算了,你把地址发给我,我自己租车去。”
鲍宁长松了一口气,他连忙表示:“那行,晶姐,你还想吃什么?有肘子,猪蹄,杭椒牛肉和梅菜扣肉,还有凡哥上次给我带的20年花雕酒。”
荀晶翻了个白眼,她随手挂掉了电话,眼里带着几分烦躁:
“玛德之杖,老娘不喝酒!”
荀晶不喜欢鲍宁,因为这大老爷们儿看起来挺厉害,可实际上?
或许是因为习武的缘故,再加上本身追求刺激,荀晶的性格张扬,她喜欢征服,也渴望被征服。
而鲍宁的性格,恰恰是她最不喜欢的性格。
而随着荀晶挂掉了电话,鲍宁眼里闪过一抹懵逼,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模样。
但想了一会,实在想不出这个女疯子在想什么的他,伴随着一声无奈的叹气,他将手机扔进粉红色围裙里,并从围裙口袋里掏出一粒金黄色软糖。
与此同时,在黑水镇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