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到家

作者:尹紫电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所以这个挎包就一直没有洗过,上面到处都是温特斯的血迹,搏斗时溅上去的、拿哨子时蹭上去的。

“是吗?”少女将信将疑,她可不傻。但哥哥的语气毫不慌乱,不似作伪。

温特斯打开了挎包,小心地取出了女贼的那把匕首,跳帮之后他又把匕首放回了包里。

伊丽莎白眼前一亮,伸手就要去拿这把匕首:“这是什么?真好看。”

温特斯被吓了一跳,把匕首高高举起,举到妹妹摸不到的地方:“你可小心点,这是开了刃的。”

温特斯身高臂长,少女怎么也够不到匕首,干脆抱起了哥哥的左臂撒娇:“你就给我看看嘛。我就看看,我不要,好不好嘛?”

“好吧。”温特斯无奈:“我拿着给你看吧,小心点,很锋利。”

这把匕首温特斯之前不是随手塞进包里,就是找出来直接拿去捅人,所以这也是温特斯第一次仔细查看这把缴获来的武器。

这把匕首刃长大约在二十厘米,宽约两指,双面开刃,直身无樋。形似短剑,但是没有护手或是剑格,直上直下光溜溜的。

剑身上原本可能有装饰花纹,但因为被温特斯拿来释放过光亮术,所以剑身所以变成了红黑色,把什么都遮住了。但剑身上的红黑色纹路反而有了一种诡异的美感。

匕首的剑柄也没有任何装饰,某种皮革包裹着木柄,某种银色金属材质的细线三股拧成一股,以一指间隔绕在了匕首柄上,匕首柄尾端则是一个圆润的配重球。

温特斯心里揣度着,匕首柄上的金属线可能是银,就算不是银,光看这三股金属线绕成一股背后的拉丝手艺,也不是一般工匠能玩得转的。

虽然剑刃现在看不到,但自己在船上捅人时,这把匕首进入人体就像热刀切黄油一样顺畅,钢口应该也差不了。

从种种证据来看,这应该是把相当好的匕首,想不到这女贼对吃饭的家伙还挺上心。

“这小刀真好看。”伊丽莎白趁着哥哥想得出神,一把将匕首拿了过去,在空气中比划了起来。

温特斯看着妹妹笨拙地挥舞这把利器,只觉得心惊胆战,深怕她给自己身上添一道口子,连声说:“艾拉!小心,这把匕首特别快。”

其实温特斯不说倒还好,他越是说这把匕首锋利,伊丽莎白就越想要。

温特斯从一个男性的视角出发尚未意识到,这把匕首原本就是女人在使用,虽然风格简约,但胜在小巧玲珑、做工精致,天然就能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温特斯又用光亮术给它“上了色”,伊丽莎白就更加爱不释手了。

伊丽莎白闻言停了下来,她眨了眨眼睛,欲擒故纵先乖乖地把匕首还给了哥哥。

然后她又抱起温特斯左胳膊,开始耍赖:“哥,这把小刀能给我吗?好不好?最近海蓝城治安奇差,给我防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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