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马长风,说道:“知县大人知道,前几天我家不太平,因为我搞了刘江,断了蛮族的武器源头,他们就下了赤字悬赏令。”
“我这颗人头值一万两黄金。”
“江湖中那个贪财的家伙,都找到我家!嘿嘿,他们以为我的人头好拿,可是他们不知道我身边有栾城保护。”
“有个很壮的光头是蛮族刀王,都被栾城给宰了。”
“想要我的人头?我还舍不得给他们!蛮族打我的主意,我就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沈轩的话,豪气冲天。
在场之人无不动容。
三个男人看着沈轩,他们终于知道什么叫年轻气盛。
与当朝交战几代人的蛮族,就连朝庭拿蛮族都没有办法,可是沈轩却扬言要他们付出代价。
这……不会是在吹牛皮吧!
“我有四门火炮,已平山匪老剿。”
沈轩说到这里,便停顿了下来。
吴忠提起酒壶倒酒,说道:“蛮族不比山匪,他们地处白云关外,天寒地微,从小就骑马,可以说是在马背上长大,所以不用训练,个个都是出色的骑兵。”
“一个族群,凭你四门火炮,怕是杯水车薪。”
沈轩呷一口酒,说道:“四门不行,就弄四十门四百门,直到轰得他们屁滚尿流为止。”
坐在最下首的陆鹤鸣,虽然从一进来就没有开口说过话,但他也被沈轩的气场所感染。
“好气魄。”马长风说道:“不知公子制造火炮,为何要去南方?咱们这里不可以吗?”
“火炮虽然杀伤力大,威慑性足,射程也足够远,但由于它太过笨重,如果用于战事之中,一旦被骑兵接近,便成了一坨废铁。”
沈轩细细解释,他不怕别人学到精髓,因为火炮的制造比弩弓更加复杂。
不经过精密的计算,根本就做不过。
据沈轩所知,卫朝还没有圆周率。
“所以,我要改造轮子,提高火炮的机动性,四匹马就能拉动。”
“这样一来,蛮族引以为傲的骑兵,就是我们的炮灰。”
“改造轮胎,就得用橡胶,因此我得去南方。”
吴忠与马长风听完,二人相视一笑。
“真巧!”吴忠说道:“马长风就是专门去南方做生意的,他可是我们县最大的商人之一!这不刚刚收了玉米,接下来要种小麦了,我叫他过来,就是想让他从南方运一些优质的麦种。”
吴忠说着,便转向马长风,笑道:“长风,你有兴趣接下沈公子这单生意吗?如果你同意,也省得沈公子一路劳苦。”
天赐之机啊!
“长风兄,你看……”沈轩并不想去南方,因为不是去游山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