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水有多深两百

作者:阁楼里的念经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了某丁【或者某乙在下一世杀死了某甲,都无所谓】。同样是杀人,杀人是该偿命,道理是没有错。

但是某甲杀死的某乙,无论是为了什么,为了钱财,为了女人,为了命令【刽子手,杀手等】等等,但是某乙命有此劫数,或者命数到头了,那就是某甲杀死了某乙,当然是也要受罚的,不过受罚就会轻一点。

而某丙杀死了某丁【或者下一世某乙来报仇杀死了某甲】,不过呢,某丁或者某甲,命数不该绝,不该在此时绝,但是确是绝了。这同样是杀人,可是把不该绝的该杀了,那是严重触犯天条的行为,所以这种行为后果很严重,所以要加重处罚。多吃苦头,多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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