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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个夜晚过后,荆复洲身边的人都知道,从此鼓楼,是安愿一个人的鼓楼。被送走的女人们也知道,金主浪子回头,是一件千金不换的事,她们的好日子并没有到头,反正这世界上从来不缺愿意为女人一掷千金的男人。
这是她们的生存法则,这样的法则之下生活着兰晓这类人。可是也正是这样的兰晓,在那时候斜睨着她说,安愿,骨子里咱们是一样的,你又高级到哪里去了呢?
在所有人,包括荆复洲的眼里,她也没有高级到哪里去吧。
她忽然就明白了那时候的程祈是什么感受。
总有一些时候,你选择的那条路是与常人不同的,哪怕你内心带着最大的热情和善意,别人也并不能理解和知晓。程祈曾经说过,他偶尔会觉得孤独,是一种很绝望的,无人能懂的孤独。
现在她懂了,在他离开以后。
时光被拉扯得很长,鼓楼里的每一天都仿佛度日如年。荆复洲大多数时候并不在这里,偶尔的一个夜晚,他带着一身陌生的香水味回来,在夜『色』里轻轻吻她的鬓角。
为她空出鼓楼是他为自己所做事情最大的补偿,他希望安愿能懂得并学会感恩。
楼下有保姆的声音,随后是慢慢上楼的脚步声。那脚步声属于荆复洲,他走路时的声音很特别,留心的话会发现左脚每次落得都比右脚要重。安愿一边数着他的步子一边望向门口,六十七步之后,门被打开。
“吃晚饭了。”他一直没有敲门的习惯,这次也是一样。安愿温顺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他伸手,她便小鸟依人的靠过去。
他今天回来得很早,破天荒的要陪她一起吃晚饭。安愿肩膀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抬起手臂时只有微微不适。那块被子弹打穿的地方凝成了一个难看的疤痕,据说疤痕在来世会成为人身上的胎记,来提醒你此生的疼痛。
低着头,安愿把米饭送到嘴里,距离开学只剩下几天,她还是打算搬回宿舍。就像他有自己的事情一样,她也要继续自己的学业。男人是最易厌倦的动物,她已经温顺了很长时间,再不玩点新鲜的,他怕是会腻烦。
“伤口好得差不多了,明天我搬回学校去住。”安愿轻轻开口。对面的荆复洲闻言淡淡抬眼,是一副不赞成的样子:“这里住的不好?”
“这里很好,但是回学校的话,上课会更方便。”
“这里也方便,开学之后给你配个司机,专门负责接送你。”荆复洲的语气不容置疑,他们之间十一岁的年龄差在这样的对话里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再怎么表现的镇静从容,在他面前也终究是一个孩子,那些他经历过的光景使他仅用一句话就能让她哑口无言。咬了咬唇,安愿有些任『性』的皱眉:“我明天自己回去。”
荆复洲的筷子在盘子前顿住,扫了她一眼,似乎有些无奈:“好吧,随你。”
她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