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为什么要剁手?

作者:旷海忘湖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案件发生?

如果真的再有第四起剁手案发生,那后果可就相当严重了。舆论界必然会掀起轩然大波,他们这些一线的警探们,也必然会倍受诘责。现在全局上下,都被一股沉重的氤氲所笼罩着。

凌晨已过,现在已经是4月25日了,如果凶手真的准备再次作案的话,那么留给他们的时间真的已经不多了。

这个凶手……到底是谁呢?

赵玉挠着头,仍在一刻不停地琢磨着案情。

其实,关于这件案子,赵玉除了照搬曲萍等人的思路外,也是有着自己一些不同看法的。

他始终有个不成形的想法,认为案子之所以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侦破,或许并不是因为凶手太狡猾,而是曲萍他们的某些主观认识,出现了偏差所致。

比如,曲萍他们虽然没有明说,却是早已把凶手默认为了一名男性!

因为在第一起案子里,凶手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把被害人拖进了地下通道的配电小屋的。还有用利器一下剁掉人手,如果凶手是女性的话,做起来恐怕会非常困难。

可是……如果他们错了呢?

如果凶手,并不是男人,会怎么样?

就拿今天宝马车的单光贴膜来讲,凶手使用了如此先进的贴膜,甚至连个轮廓都没有被监控探头拍下来。

那么……凶手为什么连个轮廓都不想被拍到呢?

会不会……他的轮廓,会暴露些什么?

比如……会暴露,她是一个——女人!?

此外,还有一点,赵玉也认为曲萍他们有着偏差,那就是凶手的——目的!

到目前为止,凶手砍掉了三名女性的右手,可是……他为什么要砍掉她们的手呢?

曲萍等人一直认为剁手案的受害者,是凶手随机选择的。凶手与受害者之间,并无直接恩怨!

理由既简单也充分,那就是三名受害者互不认识,她们非但不是同学,甚至连一个学校都不是。

担心自己判断出错,曲萍还特意查过她们三个是否有什么共同认识的人,可是经调查之后,虽然有一两个,却也都是非常遥远的关系,根本没有调查价值。

既然没有恩怨,曲萍理所当然地把剁手案归为了心理畸形伤人案这一类,认为这个凶手有某种心理阴影,譬如老婆花钱败家,老公产生了病态,这才出手行凶之类。

然而,赵玉却并不这么想。

他虽然没有当过警察,但是看某些问题的角度,却一点不输警察。

比如,三名受害者虽然互不认识,但是她们的身材、相貌、体型,案发时穿的衣服,头发的长短以及彼此的职业等等,可是全都不一样的。

这三个人唯有性别、年龄和家庭条件相仿,其他再无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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