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难得的温存

作者:街坊友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尝我亲手烧的菜,火烧的饭。”

冷语拾取筷子,伸出夹了块蒸鳄鱼肉送入嘴里。

众所周知,鳄鱼肉韧性跟牛肉没什么区别,但钱海所蒸的鳄鱼肉,入口即化,嫩如刚出锅的豆腐,香如蟹肉,清淡爽口。

“好吃,跟粉蒸肉一样,但更加爽口,像是吃果冻般。”,邓思明爆了句。

“来,尝尝下一道菜。”,钱海开心无比,这跟喂猪的开心是一模一样的。

你以为长辈问你‘好不好吃’是真的在问你菜好吃否?实际上这跟喂猪一样,看你吃光光他才会心满意足。

所以长辈问的时候,该夸赞一下,但不宜多。最好的夸赞不是语言,而是把菜都给吃光光。

场间最好的菜肴,便是红烧鳄鱼掌了。

红烧入味,鳄鱼掌韧性十足,嚼而不烂,当尝尽其味之后,正好是可吞咽之时。

菜在其味,后是色跟香。

此红烧鳄鱼掌,色香味俱全,让人吃了一口还想再来一口,吃了一盘,还想再来一盘。

可惜鳄鱼只此一条,一条四掌。

三人一人一掌,最后一掌都想吃。

“冷哥你最辛苦,你吃。”

钱海听邓思明这么说,也没多说什么。

“好啊。”,冷语微微笑,缓缓伸出筷子,眼睛注意到两人渴望的神情。

“思明最小,还是给思明吧,你说呢,老钱?”

钱海愣了愣,表示并无异议。

邓思明异议很大,“我二十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海哥年纪最大,我妈说要尊敬长辈,海哥还是你吃吧。”

......

最后,冷语给吃了。

谦让是传统美德,但谦让来谦让去,就不好了,这是假客气。

假客气,最令人心烦。一个不想送,但传统美德之下必须送。一个想要,但因为谦让,而说不想要。

对付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别谦让,再谦让下去,天都黑了,所以冷语给吃了。

他以这种无声的方式,对付这等虚伪的事情。

这会让他很容易被人打。

......

时至下午五点半,夕阳余晖染红了半边天。

阳光斜斜地从窗户照了进来,照在三人的身子上,将影子照得老长老长。

酒饱饭足,三人各自找到了躺椅,搬到食堂门口,并排躺在上面。

三人一同面对着夕阳西下,却未见小桥流水以及断肠人。

鳄鱼的皮跟头被丢在一旁,死不瞑目的双眼瞪得老大。

这不是惊恐而瞪的,是被人一拳命中面门,双眼自然凸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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