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飞熊当了好几年光秃秃的毛蛋肉球,总算把织毛衣的毛攒够了,结果因为虎毛太硬,毛衣织出来没穿两天就被凌云子丢了。
这件事成了飞熊心里永远的痛,对他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三件事便是,找张百熙要加班费,努力攒钱将来寻一个母飞熊传宗接代,以及……
——防凌云子这个逗比!
“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那时我也很年轻啊。”
“神他妈不要再提了,你裸奔几年试试!”
林天赐听的云里雾里,他哪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内情,不过看样子八成是凌云子坑过飞熊一次。
没准不只一次!
“毛毛别打岔,叫你进来是想让你给我这个徒弟当一当陪练。”
斗了一会儿嘴,凌云子才想起正事。
“凭什么?你给加班费?”
凌云子尴尬一笑:
“你知道,我手里钱不多……”
“没钱免谈。”
“放心不会让你吃亏,你可知道他身上有上好的猴儿酒?”
“嗯?有酒?”
卧槽!我这师傅到底是人还是狗,鼻子怎么这么灵!
见一人一虎四只眼睛盯过来,林天赐赶紧捂住腰间小包,压力山大。
大猴子举父酿酒的树洞被林天赐给掏了,但毕竟只是个树洞,里面本来就没多少猴儿酒,满打满算只装一个水囊,再分给小伙伴们一些,林天赐手里剩下的猴儿酒倒出来都不见得有一饮料瓶。
这可是好东西,又香又醇,还不上头,林小哥儿自己舍不得喝,没想到竟然被凌云子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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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伐乱了,重新开始。”
“别死记硬背,步法玩的就是灵活。”
“再来!”
当一人一虎盯上猴儿酒的时候,天赐小哥儿就知道自己这点存货肯定留不住。
飞熊这点不错,只要有报酬,他办事倒是蛮认真的。
它施了个法,将提醒缩减到原本的三分之一,然后便与林天赐在洞里拆招。
林天赐不许用方寸掌格挡反击,只能用随风劲躲闪,以锻炼步法提纵轻身之法。
不得不说,飞熊比凌云子更适合教人,在它的指导下林天赐的身法进展之快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行走如风,随波逐流。
以此为宗旨,林天赐越走越顺,越走越快。只是当他觉得差不多,打算试一试墙壁上的步法时不免的栽个大跟头,摔的额头都红了。
“切记循序渐进。”
凌云子靠着山壁提醒道,时不时的品一口金黄色的猴儿酒很是惬意。
“接下来我会开始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