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以搞形式的方式搞群众工作,这不是群众工作,相反还会起到很坏的影响,既然要做群众工作那就要老老实实地做,不要搞一些花架子,搞什么专家论证,搞什么群众代表参与,搞了半天除了赞同还是赞同,这哪是征求群众意见?不过是想搞一块遮羞布,好装出征求群众意见的样子罢了,这样的征求意见我认为还不如不搞,兴阳化工这件事,我们就是搞一个遮羞布,结果搞出来事端来了,这件事陈聚同志和郭英明两位同志要负责任,要受到批评,在这件事上没有全面地向省委省政府搞好工作汇报,让省委省政府领导错误决策,拍板上马这个项目,史兴民同志当时是头脑清醒的,表示了反对的态度,我当时也是在场的,说起来我也有责任,没有说话,也没有表示反对,但是主要还是不了解情况,认为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既然是要上项目,哪能出面反对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所以这件事教训深刻,对于这件事,我们是坚持做下去,还是进行一定的纠正,我不能越俎代庖,只能提出一点自己的意见,那就是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进一步做科学论证,该忍痛割爱的时候就要忍痛割爱,该承认错误的时候就承认错误,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黄春华一口气讲了很多,基本上是与王简史兴民的意见保持一致,而且他直接批评了陈聚和郭英明两人,同时间接批评了原来的省委省政府做出了错误的决策,要说原来的时候,才国庆和段育才两人把持省委省政府的权力,不给他和曾庆阳两人参与决策的机会,现在王简来了让他们主动发言,可以说是在支持王简的同时,也出了他们的一口恶气,他的话一说完,段育才就感到坐不住了,也不等曾庆阳再发言,而是直接插话道:“春华主任的讲话我看有些偏颇之处,这个项目是我和才国庆书记两人决定上马的,如果说决策失误那当然就是指的我和才国庆了,虽然春华主任把板子打到了陈聚和郭英明身上,但是我觉得这样是不公正的嘛,如果有责任,那责任也在省委省政府,他们是执行者,如果说有什么责任的话,那就是我和才国庆书记喽,这个话可不可以这样讲啊?有责任当然可以这样讲,反正才国庆书记现在不在这里了,我一个人也是孤掌难鸣,没有办法谁叫我是省长呢,但是如果没有责任,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讲?兴阳化工这个项目是我们省启动的十大项目之一,对我们省经济的发展将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如果说我们有责任,那我们承担的也是发展责任,不发展,经济上不去,这个责任是不是更大?我们看问题还是要看主流,看大局,兴阳化工有群众反对不错,但是这种反对能不能占主流?是不是主要矛盾?群众不过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反对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动机很纯,这个化工项目明明是没有什么危险的,而环保的问题也是能够解决的,他们为什么还会反对?我看就是有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在暗中操纵这事,如果这个项目建到别处他们肯定就没有什么意见,好事都想捞到自己手里,但是坏事却是想往外面推,我们不能当群众的尾巴,如果说我们要吸取教训的话那就是在事情刚刚出现的时候我们没有采取坚决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