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墟市

作者:废纸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齿的行为,林溪心想。

有了画面,就有了参照物。

即便是再模糊,再粗糙,再变化多端,也总能找到规律。

依照特定的规律,林溪往一个方向飞了大约三天时间。

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巨人的光影。

那是一个身材健硕,顶天立地的巨人。

他仿佛是在沉睡,而他沉睡的影子,折射到了虚梦界中。

林溪也无法分辨,这巨人究竟是真的存在于某个物质世界,还是只是某个物质世界生灵的梦境中,虚构出来的影子。

而林溪所找的墟市,就在这巨人的心房处。

煞魂墟市,是整个虚梦界中,最公平,也最稳定的墟市。

并不是因为这座墟市的缔造者‘善良’。

而是因为,这座墟市的原本主人,被他的部下们偷袭杀死了。

那些偷袭了主人的部下们,各自无法臣服对方,所以选择了轮流掌管这座墟市。

反而因此构成了某种权利的平衡,给其它的天魔们,带来了一定的福利。

或许这也就是权利的本质。

天魔们的墟市,没有凡人们所谓的城墙、城堡等等一切外形上的构建。

它存在于一片灰蒙蒙中,更像是一段段跳跃的念头,在飞快的接触,又飞快的散开。

天魔们,可以通过这种交流互通有无。

具体点形容,倒是很像网购。

所有的天魔,通过墟市,进入共同的‘网络’,然后并不直接面对面的交易。

墟市抽取一定的佣金,让交易双方,能够比较放心的相互交接,获得各自想要的。

而通过吞噬之前那些天魔,林溪很清楚,自己在虚梦界中,属于‘土豪’一类。

通常来讲,天魔们自行凝聚的魔元,就属于硬通货。

一些交易的结算,可以用魔元作为基础单位。

当然,也有一些天魔,选择抓捕更弱小的天魔,作为交易的货币。

这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天魔们,本来就是一群混乱无序的虚无生命,绝不会存在所谓的道德、法律等等标准。

而负面情绪,属于更高一个等级的‘货币’。

假如一份标准的魔元,相当于一块钱。

那么一份标准的负面情绪,无论什么属性,都相当于至少十块钱。

而一份人魂,从质量高低不等,相当于一千到无价。

至于三魂七魄俱全的魂魄···那就是无价。

没有任何天魔,会出卖这种类型的魂魄。

林溪虽然是土豪,但是因为天魔们的混沌无序,林溪却是财不可露白。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