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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以此作为伦理道德的善恶标准,评判和发放众生在来世轮回果报的门票,第一善业就是不杀生,凡行善积德者上天堂,入善道;杀生则是十恶不赦的第一条,凡行恶作孽下地狱成饿鬼。
《华严经》有云:“于中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
佛教用一种平等的视角和心态去护持一切有生命的物种——一切众生,使得佛教没有其他教派人类中心主义对待其他生命物种的傲慢与偏见。
相对于这里的佛教的强势,兰绝尘上一世所在的宇宙时空,那里的佛教将不杀生是佛教全部戒条的首戒。
在古中国,中国儒家认为人可以为神、上帝。儒家相信人毕竟有体现至善、上通神明、天人合一的可能。孟子认为: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人之趋善,如水之就下。
人有天生的善端,本此善端,便可成德、成圣。荀子认为:途之人可以为禹。程朱理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之路,也是把国家、组织的管理权柄最终交给圣人。
到陆王心学的“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就是宇宙”、“心即理,心外无物”,也是这样。而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下,佛教吸收儒家的有教无类也发展出众生平等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说法。
尽管佛教的起源来自邻国的古印度,但它在传入中国后,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和融合中逐步发展为中国的佛教,佛教的包容性显露无疑。
其中的佛性论代表了中国佛教的基本特征,它为佛教的“众生”观念注入了新的内容,即以佛性作为众生平等的理论依据,把人类对生命的关爱和平等的理念由“有情众生”进一步扩展到了“无情众生”,提出了“无情有性”的观点。
通俗的说法就是认为不但一切有情众生,而且如草木瓦石等无情众生亦有佛性。从中国佛教的圆融观点来看,不仅人类能够成佛、有生命的众生能够成佛,而且,那些在人们眼里可以任人宰割、任意践踏的“无情众生”同样具有佛性。
从逻辑的角度讲,既然佛佛平等,具有佛性的有情众生与无情众生也平等无碍。因此,在中国佛教的天台宗、三论宗以及禅宗的牛头宗那里,众生平等指的不只是印度佛教中的有情众生之间的平等,同时也包括有情众生与无情众生之间的平等。
《大般涅槃经》道:“一切众生皆可成佛”,认为:“以佛性等故,视众生无有差别。”这一思想被佛教僧众们广泛接受以及疯狂的推崇。
不过《涅槃经》中的众生指的是有情众生。
在中国文化的氛围中,尤其是在儒家的心性理论影响下,经过魏晋南北朝有关心性与佛性的大争论之后,佛教开始形成有关佛性论的系统观点和理论,在隋唐时期就以创宗的形式宣告中国佛教的形成。
其中,三论宗的吉藏、天台宗的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