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森巴的儿子。
“我是依达拉。愿天神祝福你们。萨森巴兄弟来到我们部落,是有什么事么?”
萨森巴急声说:“听说神医在你们部落,能不能让我见见他?”
依达拉听说是找神医的,说:“神医早上已经向南去了,说是要往兰斯多部落去。看脚程,已经到了。”
“兰斯多部落?”萨森巴拍了拍胸口,说。“感谢依达拉头人指点。”说着调转马头,吆喝一声,带着十几骑朝着南边去了。
…………
林琅不知道有人急着要找自己。
而且他也没按照正常脚程在天黑之前赶到兰斯多部落。
他在途中遇到一群遇到一大群沃达。它们正在追逐一群让他非常惊讶的动物——在大草原生活的梅花鹿。
他没有眼花看错,那肯定是梅花鹿。就是体型更大更强壮一些。奔跑速度也更快一些,以速度著称的沃达竟然也只是勉强追逐。
不过林琅奇怪的是,这群异界的梅花鹿,好像都是雄鹿——它们头上都长着一对大角。
只不过它们的角,似乎还没长坚硬,还带着绒毛呢。那说明它们的角还处于生长期。
鹿茸,在地球一种不错的药材。林琅恍惚中,突然想起这里不是地球,梅花鹿不应该出现才对。
那些“梅花鹿”,应该只是看起来是。但实际上是另外一种动物。
不过,既然这些动物长得那么像梅花鹿,它们的角,说不定也有类似的功效。
他想到这里,就从马背上腾身而起,如同一只大鸟掠到鹿群边沿一头“梅花鹿”身边,手一划,一只鹿角应声而断。他还顺脚踢飞一头沃达。
倒飞出十几米远,然后咬了一口鹿角的整齐的断茬。
有灵元在身,他的牙口好得很。一块鹿角被他啃下,嚼了两下,突然发现,一群沃达竟然舍弃了鹿群,朝他包抄了过来。
顺便说一句,刚才追逐鹿群的沃达,数量看着两百多头。这会将他视作食物的就有二十七八头。
他有那么大块头吗?
能喂饱你们啊?
林琅将鹿角收进手镯,也不废话,身影腾挪,犹如多了七八个分身,二十几头沃达,连呜咽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一一被他敲碎了颅骨,死得不能再死了。
他好歹也是在大雪山折腾了大半年了,不知道士别三日吗?
二十几头沃达就敢出现在他面前——死的不冤。
虽然只两三个呼吸,但灵元运转,吞进肚子鹿角的成分已经被送到身体各个部分。
他感应了两三分钟,眼睛闪亮。这可是好东西!
他连马也不顾,脚尖点着草尖,如同离弦之箭向鹿群追去。
他首先遇到的,落在鹿群后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