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开口。
“我喜欢你。非常喜欢你。在那天偶遇时对你的感觉犹如见到下凡的白衣仙子。一尘不染清新如雨后白洁的莲。有一个词叫做惊为天人,那就是我当时的心情。没有目的,没有动机,没有迟疑,没有考虑。我知道自己必须认识你,必须!一个多月的相处中时刻都为你的美丽,清纯和善良迷醉。可是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生,什么也没有。此刻以前我甚至没有过喜欢你。是的,喜欢你。我不敢出口那个字。因为会变成对你的亵读、对爱人的背叛以及对自己人格的践踏。从没有告诉过你我有女朋友,因为不敢,因为自私,因为贪婪。可是自私和贪婪也有尺度,过了那个尺度就是残忍和无耻。更会变成不能被原谅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