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的租售版权剥离出来,再出售给奈飞公司。
罗南事先进行过专业的法律咨询,就像小说漫画的版权被不同公司转卖,电影的版权来回转换一样,完全符合版权法的规定。
而且拿到租售版权之后,根据版权法在1998年的《千禧年数字版权补充条款》规定,即便将来奈飞转型为流媒体,只要按期支付相关的授权费用,这些作品可以在奈飞的网站上播出。
这一次收购,不仅仅是为了现在,更着眼于未来。
没有人比罗南清楚,电影dvd在兴盛不到十年之后,就会逐步走向没落,前世奈飞陆续关停了大部分dvd租赁业务,彻底转型为流媒体。
随着相对论娱乐与好莱坞视频悄然签订协议,罗南这边正式通知斯图尔特-科尔曼,退出对于瑞欧公司的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