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乱钱渐欲迷人眼

作者:浙东匹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个价格,还是非常满意的。

不过,随之而来的是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张仲谋算了一下之后,觉得依然会被顾骜持绝对大股,怕将来经营决策依然被顾骜掣肘。

而顾骜是不太可能再引入其他巨头股东的,这就跟历史上张仲谋在湾行院发展基金拿到的格局截然不同了。

历史上,湾积电起步的时候,各家之所以是42%、22%、21%、15%的股权格局,为的就是张仲谋跟常先生说好了,平时行发基的42%是授权给张仲谋自己的15%,一起合并决策的,行发基是不管事儿了。

这样,日常张仲谋就能得到57%,平时不用开董事会、股东会,就能把战略和战术层面的事儿都定了。

同时,万一将来湾湾最上面发生变化,行发基被某些想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势力掌握了,那么张仲谋只要联合台塑七家或者飞利浦的任何之一,就能有36%的投票权,超过了30%这条红线——

在公司法健全的国家,30%线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就意味着小股东可以通过“集中投票制”确保在董事会里依然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有己方的董事席位,同时可以借助这些席位有效制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

具体的操作很复杂,没必要在不喜欢学习公司法的诸位看官面前水字了,有兴趣自己度之即可。这儿只要记住30%股权这条线很重要即可。

(打个简单比方,在公司法没有定“集中投票制”的国家,一家公司选举董事的时候,就会存在比如3个董事席位,每个席位选的时候都有100张票,而大股东联盟手上有60张票,那就意味着第一个位置上大股东的代言人有60票,选上了,第二、第三个位置类推,全部3个董事都成了大股东的人。

有了集中投票制后,小股东可以把手头的40票乘3次的机会集中行使,也就是选第一个、第二个人的时候他一票也不投,不浪费,反正抢不过,选第三个董事的时候120票全部投出来(当然多出来的20票还是要浪费在前面的,不能溢出),这样可以确保董事会里至少有一个你的董事。)

……

这样捋清了思路之后,张仲谋有两点诉求就是绝对绕不过去的了:

首先,他要确保自己和心腹团队,怎么都能控制30%以上的利益,防止小股东利益受损。

其次,他不能容忍顾骜直接简单粗暴地一家独占50%以上股权,防止未来被顾骜翻脸的种种风险——当然这只是针对表决权,如果顾骜只是想多分钱、不管事儿,用其他安全的方法持股,张仲谋倒是不反对的。

顾骜的第一反应,是立刻学习后世搞个ab股,弄一些股份只分红,没有表决权。

奈何80年代,各国法律都不承认这种东西,这是不受保护的。何况顾骜表面上是要做成香江公司,而香江的金融法规直到后世都是没有ab股的——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