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吴国的国祚也就这12年了”

作者:囧囧无声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不能减少;

第二改革要在朝廷的宏观调控下有序进行。

土地改变性质,从种植谷物转变到种植棉花、桑树、番薯等,要经过朝廷准许!

具体办法是,朝廷发行[特许经营证],田主购买[特许经营权证]。

特许经营权证,一亩一证。

每证特许权的年限,最低三年,最高三十年。共四阶:三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不同的特准种类、每证、每阶,作价不一。

作价是经过一番演算的。

譬如,种植棉花一亩的特许经营权证,作价:三年期限的,0.5;十年期限的,1.5两;二十年期限的,3两;三十年期限的4.5两。

这价格,相对于种棉亩产的价值(约4.8两,见第110章)是极低极低的,0.5两佃户家咬咬牙都能拿出来。

原先就种棉花,而没有特许权证的,需要补办!

这一数据,约有40万亩;占比总耕地面积约%;总产量约812万多斤;人均0.7斤多点;供给财政收入约6.4万两(原130标准下)。

按照最低三年期限,也能增收20万两,年均万两,相当于针对他们税率x2了。

初步全面推行,制定的计划,依旧谨慎、保守,有个约6%的增长率就可以了。

先做做看,看看反应再说!

新增种植棉花面积2.5万亩,朝廷根据各路人口耕地等因素,调控一番,把额度分配下去,地方再在郡县进行分配。平均一县只有约176亩。

怎么分配?

一分为二。

一半上户,一半下户。

想买的,报名、抓阄,一切看天命,获得参与购买权!

之后,谁先买呢?

仍旧一切看天命!

抓阄选先后!

每户上限十亩。

谁先谁先得!

名额极其有限!

上户数量少,但是拥有一半的份额!

下户数量大,却也只有一半的份额!

这当然对上户更有利;但也照顾到了下户。

这点亩数,对一般地主、小民自耕农来说,是有吸引力的。

但是对于大官僚地主来说,动不动数万亩、数千亩耕地,这点儿的亩数,还不够他们一家吃的呢!

由此,也可见全面推行的谨慎。

不仅刘玄对此谨慎无比。

曹琳被新政绑架了,虽只其中有暴利,但也胆颤心惊,生怕出问题。因为一旦出问题,暴雷,责任就在他身上了,就是他背锅了!

一旦背锅问责问罪,权力失却,有再多的土地、钱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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