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了,不能再报道了。”
狗仔b苦哈哈地说:“如果继续报道,我们公司真的会被星辰娱乐起诉的。”
他们狗仔是不怎么害怕这些大公司的,不就是律师函嘛,他们收的也足够多了。
但是每个公司在同一件事,收那么不超过三次的律师函就可以了。
如果律师函收得多了,同一件事超过三次,那就不太好处理,基本第四次就会面临娱乐公司的起诉。
真的跟大公司杠上,他们这些媒体机构也不好受啊。
而且媒体公司跟娱乐公司其实并不存在竞争关系,必要时候娱乐公司也需要用媒体公司去狙击一些艺人。
主编叹了口气,他也不好做啊!
现在各行各业都在卷kpi,他们只是个小公司,整月、不对,全年的kpi都挂在顾彻身上了。
其他大型媒体可以报道其他明星,但他们这间小公司,必须得紧紧地抱住顾彻!
主编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道:“那之前顾彻参加《我是唱作人》的资料总有了吧,把这部分资料整理出来,看能不能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解读。”
狗仔c默默地说:“主编,这句话你上个月就说了,我们上个月几乎每天都写一篇顾彻参加《我是唱作人》的爱恨情仇,写的我都要得ptsd了。”
主编讪讪一笑:“不就是ptsd吗,只要没达到cpu的程度,那都不是什么事!”
狗仔a忽然开口,“主编,这句话你在上上个月说过了,我们写了两个月的顾彻与《最强唱作人》节目组与选手之间的爱恨情仇。”
狗仔a继续补充道:“而且我们也收到了《最强唱作人》节目组发来的律师函,已经累计到三次了,《最强唱作人》节目组说我们是胡编乱造,他们跟顾彻关系非常好,节目组当时完全以顾彻的意愿为主,完全没有勉强过顾彻。”
“还有那档节目的参赛选手,需要我为你具体报出每一位选手向我们发出律师函的次数吗,那些选手跟顾彻的关系都不错,一再跟我们强调哪怕有竞争也是良性竞争,顾彻从来没有跟他们撕.逼过。”
主编再次尴尬一笑,“啊,原来是这样吗……”
他也很无奈,为什么过了一年了,这些选手跟顾彻的关系都保持的不错啊。
导致他想要写出一些顾彻与圈内人不和的传闻,都没有人信。
不仅没人信,还特么分分钟会被人邮寄律师函。
主编深吸了口气,低头看着摆在桌面上的高中访谈,无比沉重无奈地说:“那就报道他高中的事情吧。”
狗仔abc:……
“主编,您三思啊!”
顾彻的高中访谈不是不能报道,但那些访谈都太过正能量了,顾彻塑造的形象过于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