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这草搭屋子挺好,毕竟在他的计划里,或许要不了多久,就会在夜郎县城里边置办一间宅子。
为人杰,岂会一直久居于村宅之中?
草草吃了点东西,陈慕便再次去往夜郎城。
谁叫自个儿起点低呢?拢共就两千文本钱,不得不暂时投身打工人的队伍里边。
虽说原主这家伙连童试都没考过,但好在会写几笔字,因此陈慕倒是不需到码头这些地方做苦力,找家书铺誊抄些书籍,至少不辛苦。
既然日后琢磨做这方面的生意,这一次陈慕自然是往全夜郎最大的书铺去。
路很熟,原主经常去,至于原因很简单,这家铺子正是夜郎城当红的才女,王子墨的产业。
在原主记忆里,此人有些来头,擅长书画,诗词多以情爱寄笔,就算在整个龙夏王朝中也算得上小有名气。
此人也是凭着一本名叫《朝夕》的情爱小说名声大噪,虽写的腻歪至极,但奈何老百姓就好这口。
因此他也是趁着这个机会不断开设书铺,不过五年时间,整个益州的书铺行业都被她垄断了。
想要真正做大做强,必须先琢磨透此人的商业模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