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堂下何人为何状告本官

作者:细辛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歇尔“..................”汗水流了下来,米歇尔本来还以为是件简单的差事。原来伊利丹这是给自己下套呢!

检察官:“这人提交诉状却没有被诉人,拒不回答法官与检察官提问。法官阁下,我认为这人有扰乱法庭秩序的嫌疑。另外我可以提交我的收入来源证据。”

法官:“米歇尔诬陷法官与检察长收入来源不当,另外扰乱法庭秩序,干扰司法程序。我认为应当以藐视法庭罪,以及诬陷罪。”

很快陪审团就讨论出了结果,陪审团一致认为法官和检察长的钱来源合法,米歇尔此举属实是诬陷。

最后因诬陷罪以及藐视法庭罪判刑九个月,允许保释,但至少要服刑三个月。

郡警也以旷工和违法为由解雇了米歇尔。

一般来说民事没收所引起的争端,法官都会偏向郡警,另外总警长也应该维护郡警的利益,这样队伍才好带。

可是米歇尔一通警棍下去,加上电击枪打得非常好,胡椒水也喷的不错。只好被安排了。

其他郡警对此也完全没有意见,甚至觉得没给他判三五年,总警长对米歇尔非常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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