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地方行政 军政分离

作者:曹家大叔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好的发展地方经济做铺垫。

具体是先对路一级的行政体系进行改制,以前路一级的行政是中央直辖提举常平公事、提点刑狱公事、监司转运使,分别负责每路的仓储、刑狱、财赋和监察职责,具体是转运使俗称漕司,监督路内各州将赋税上交朝廷,提点刑狱公事简称宪司监督路内各州的司法情况,复审各类司法案件,提举常平公事简称仓司监督管理路内各州农业生产,茶业、盐业等各类生产事务,负责管理路内的政府田产,民间物质供给和赈灾慈善事务。另外路一级执掌民事和军事的是帅司安抚使,其具体职责为了解、检查、监督路内各州的民政、军政、司法等各种行政事务和各州官员的活动。帅司安抚使下面设置管军幕职官、管地方事务曹掾官若干,协助帅司安抚使管理本路内的军民事务,另外则是马步军都总管司,执掌一路的禁军及厢军。这样的行政体制导致路级的事务管理混乱,朝廷中央直属官员和地方行政长官相互重复职能,也是严重弱化了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为了进一步统筹协调路级的行政管理体系,特建议将朝廷直接任命及委派的提举常平公事、提点刑狱公事、监司转运使三个职位,纳入路级行政长官帅司安抚使的下面,统一归帅司安抚使负责管理,同时实现军民分离,将帅司安抚使下面的管军幕职官纳入执掌军事的马步军都总管司下面。这样就完成形成了军、政分离,从而实现了路一级行政体制由路帅司安抚使负责民事,马步军都总管司负责军事,民事方面随职能的不同,分属朝廷各对口部衙管辖,人事任命由皇上亲任,而军事方面的马步军都总管司纳入枢密院管理,而目前的尚书省兵部对其后勤负责。

而对于路下面的府、州、军、监还是按原来的设置,行政长官知府、知州、知军、知监负责民事,设次府、通判等职负责监督,兵马都钤辖管理其行政区内的军事,分别对路级的长官负责,知府等地方行政长官主要职责还是宣布皇帝的命令和朝廷的法规,督责民众从事农业生产,管理征收上来的粮食、财务和服劳役的民工等。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维护地方治安,表彰孝敬父母、按儒家伦理标准处理家庭人际关系的模范等。其副职通判等还是负责裁处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及监督。

最后便是县级行政体制,其主要还是由知县掌民政司法、财政,县丞为其副手,县尉掌阅习弓手维持治安,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书,监掌管理区域内各类场务等等。知县还是负责宣布皇帝的命令和朝廷的法规,督责民众从事农业生产,负责征劳役、收赋税的各项工作,审理当地刑事和民事案件,维护地方治安,救济灾民,表彰孝敬父母的模范等。

全国还是按京畿路,下辖一府一军,既开封府,汴京禁军。人口约230万,是朝廷政治中心开封府所在地,面积17149平方千米,户数261117户,每平方公里户数15.2户,每平方公里人数76.1人。人口密度为朝廷人口最稠密的区域之一。

京东东路下辖一府三军节度四州一军一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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