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的遭遇,而不是可怜自己,再说自己也不值得别人同情。
“我也不知道,你能帮帮桂花吗?只要能保住桂花,保住孩子,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孩子和桂花都是无辜的,她们不应该背负如此沉重的罪名,所有的罪过,就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好了!
求求你了!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强子直接跪下来,不停的磕着头,那坚硬的石头地板上已经渐渐的沾上了血迹。
“哎!”
二毛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强子,随后带着大牛的鬼魂踏入了地府的传送门。
我能帮你和桂花的,也只有这么多!
就当是你当年错杀大牛的代价吧!
当初的年少无知,如今的痛彻心扉,这一切的一切,到底怨谁?
——
轰动整个国家的大山县神秘失踪案终于告破。
被杀害的8名少年的骸骨在经过化验比对之后,身份信息都确认无误。
而第9名神秘失踪的女孩桂花,在警方最后抓捕凶犯的时候,也成功获救。
但遗憾的是,桂花已经被凶手凌辱两个多月,并意外怀有身孕!
凶犯叫何永强,外号“强子”,一个才15岁的叛逆少年,对于所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等待他的,将是国家法律的无情审判。
人们在关注案情结果的同时还发现,凶犯何永强曾经不止一次犯有谋杀罪。
何永强在2年前,也就是他13岁的时候,曾经和他的8名小伙伴一起杀害了同村13岁的大牛,但是因为不满14周岁,不需要负担任何的刑事法律责任,最终被判无罪释放。
于是很多人都在想,如果当初在他们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法律就按照成年人杀人的标准进行审判,让他们坐上几年牢狱,让他们切身体会到违法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那么他们在出狱之后,是不是就不会再次犯同样的错误?
那么同样的,国家是不是在某些方面也错了?
为什么一定要规定14周岁以下的人杀人不犯法?如果没有这一项规定,那些无知无畏的孩子们是不是就会心有所惧,不敢随便触碰法律的底线?
曾经就有过这样的一个案例:
一个11岁的孩子(甲)被班上的同龄孩子(乙)打了,伤得很重,孩子(甲)的父亲为了替儿子讨回公道,多次求助警方和媒体,却因为孩子(乙)太小,不满14周岁,最后不了了之。
半年后,孩子(甲)的父亲就让孩子(甲)带上凶器,将孩子(乙)当场杀死。
最终,孩子(甲)因为不满14周岁,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无罪,而孩子(甲)的父亲,背叛教唆杀人罪,入狱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