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班底!

作者:妖僧花无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没出,但在聚义镖局里却也占了两成份子。

苏誉占了两成。

余下六成才是曹家跟段冲的。

曹家出银两千两,占股三成,段冲出力,是总镖头,占股三成。

唯一出钱的是曹家,但占股却仅有三成。

这当然不多。

可细数四家股东——

苏誉、唐家、段冲。

全都不可或缺。

唯独出钱的曹家,换作任何一家,或是苏、唐、段自筹,虽然仓促间想凑出两千两都不是易事,但也不是无解。

相较于人手、人脉、名望、武功,钱财终究是最容易替代的。

故而这合作看似曹家最吃亏,其实说的难听些,相当于是三家带着曹家玩,占了大便宜。

不过,目前苏誉跟唐家都还不知道曹家在镖局中的股份,明面上段冲既是总镖头又是东家,独占六成股份。

或者,也可以说,段冲拿了曹家的两千两银子起家,从自家股本中中分出一半给曹家。

怎么说都行。

反正是自家人。

段冲想要立业养家,想要在西京城落下根基。

而曹家也有这个念头,同时还要借助镖局的力量寻亲。

各有诉求。

但在利益上并无冲突。

曹仁拜师段冲。

曹信拜师宁淑华。

说是亲如一家并不过分。

后续等曹仁成长,等曹信名扬,等曹家站稳跟脚有了自保之力,有了自己的价值,再跟苏誉、跟唐家挑明,依据曹家,特别是曹信的影响力,再重新订立、划分股本,都不是难事。

镖局是大树。

根扎在西京,庇护着曹家与段家。

谁主谁次,目前来说,无关紧要。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