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去休斯敦(9/10求订阅)

作者:新一思言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话,亚历克斯是对他自己的保镖说的。

亚伯也认识的保镖安东尼,微笑着点头往后走。

亚伯对爱德华做了个手势,让他照办。

亚伯自己,则与爷爷奶奶,进了屋子里面。

这处房子,建设于1947年。

是亚历山大的爷爷当年建的,在亚历克斯60岁决定退休时。

老夫妻二人,便来到了这里居住。

他们偶尔也会去达拉斯住一段时间,不过一年中最少有四分之三的日子住在这里。

这里也算是史密斯家族,在城里最好的房子了。

亚伯记得,这处房子占地面积大概在三万平方英尺左右。

建筑面积只有五千多平方英尺,六分之五的土地都是庭院、花园、泳池之类的。

再加上休斯敦全美医疗技术最发达,是全球第一的医疗城市,在这里养老再好不过。

孙子的到来,老夫妻二人显然非常高兴。

亚伯进来时,已经看到客厅的桌子上,放着他小时候爱吃的一些东西。

别信那一套美国人十八岁了,就要被父母赶出去自力更生的玩意儿。

美国人一样啃老,美国人也一样会溺爱自己的子孙。

精英阶层,更是如此。

真正满十八周岁就要自己自力更生的,要么就是贫民窟里的底层白人。

他们是真养不起,也支持不起孩子。

要么就是老墨和老黑。

老墨还好,大体上是能力不够,才会要求孩子早早出去奋斗。

老黑的话呵呵,没爸爸差不多是美国这个族群的共同点。

家庭都不完整,基本靠母亲打工或者福利补贴为生的家庭。

不自己奋斗,打算在家里等死嘛?

史密斯家族显然属于精英阶层,虽然不是最上流那一挂。

但在德克萨斯也不差,加上人丁一直以来很单薄。

亚历克斯没兄弟,有一个妹妹。亚历山大没兄弟,连姐妹都没有。

亚伯原本有个哥哥,可是两岁就夭折了,后面也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

这样的独苗,家族的爱自然全都倾注在他的身上了。

可能也正是如此,亚伯原身其他方面的执念不深。

但是在对亲人,对父母长辈这方面却非常固执。

以至于亚伯和原身灵魂融合的时候,将这一块完全承接了过来。

这也让现在的亚伯,对亚历克斯夫妇和亚历山大夫妇一点芥蒂也没有。

何况他从小生长于天朝,天朝以孝为大。

他也并不觉得孝顺父母长辈,与父母长辈关系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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