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高中毕业了吗?”林墨摇摇头。
“看,那个是十大‘惹不起’之一的黑色唐刀,顺带一提,你也位列其中。”林墨又指了指另一边的青年男子。
“惹不起是个什么玩意?我怎么不知道?”陈枫一愣。1
“哦,这是拾荒人之间流传的,记录了绝望镇里不能惹的人,其中独狼占了八席,剩下的就是两大猎杀团的团长了。”林墨告诉他。
“因为独狼经常在绝望镇里吗?”陈枫问。
“差不多吧,不过能够被列为十大惹不起更多是因为你们特征明显,不用看脸也能认得出来。”林墨说。
“比如呢?”陈枫感觉有点意思。
“比如你,你不是一直背着像棺材一样的刀箱吗?这种特征一眼就看得出来。然后就是黑色唐刀,那可是真刀而不是用骨头制作的,同样好认。还有那个一头白发的郝郝、一头蓝发的李正阳、一头紫发的李荣浩。你们特征太好认了,所以才被列为惹不起的。”林墨说了一连串的名字。
确实,特征明显了就很好认,哪怕从来没见过,只要看到了特征就能认出来。
而且陈枫一直觉得这个绝望镇里的人以前肯定有二次元也就是动漫人物。
不然没法解释这五颜六色的头发和瞳色。
不过这种人只是少数,而且以前应该也是龙套或者路人什么的,陈枫没认出自己认识的人。
在绝望镇里还是以黑发棕瞳和金发碧眼为主的。
“不说了,那边有杂技表演,去看看?”林墨指着不远处说。
“去看看吧?在这种地狱里表演杂技…一听就让人想笑。”陈枫点点头。
两人结伴而行,来到了一个临时搭建的舞台上。
现在的杂技表演是上刀山,表演者用骨刀拼成了一座山,现在正在热场。
他从地上捡起一根骨头,砸了砸舞台地板展现硬度,然后随手从刀山上拿起一把骨刀,一刀砍断了手上的骨头,表示这可是开了锋的真家伙!
然后他将骨刀放回刀山,开始喊话热场。
大概是古代杂技团讨生活那种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的话,他还特地用英语和日语重复了一遍。
热场完毕,他将鞋子脱掉,赤着脚踩着刀尖向上走。
“哦!厉害啊!”陈枫跟一批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努力鼓掌。
“这是有真家伙的啊!”连林墨都惊叹。
以他们的眼力可以看出,那是真的踩着刀尖发力。
“这种人才你不考虑一下?”陈枫回头看着林墨。
“算啦,他也就一双脚厉害,要不早就功成名就了。”林墨拉着陈枫走远了才说道。
“一双脚厉害也不错啦,我要踩上去下一秒就被刀刺穿了。”陈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