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最痛恨流莺,因此,陆离更倾向于后一种可能。
毕竟,这家伙在痛下杀手之后,还对受害人进行了最大程度的二次破坏。
而这,恰恰与共同点二(腹部的倒v型)对应上了!
记忆中,正v是英国文化的一种重要仪态和礼仪。
在演讲和其它重要场合伸出右手食指和中指,手心向外构成v形手势,代表成功和尊重。
至于倒v,寓意完全相反。
开膛手在蔑视死者!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如此痛恨,不,应该是蔑视流莺?
陆离斜靠在墙上,皱眉思考着,他感觉自己越来越接近真相。
剖腹!
这个时候,继承而来的侦探直觉起了作用:凶手并非针对流莺,而是厌恶堕胎者,或许,他在用剖腹这种方式,来宣泄内心的不满。
“我明白了。”
“什么开膛手杰克,来自地狱,掩饰内心的软弱罢了。”
此时此刻,陆离整个人困意全无,完完全全地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
因为得不到,所以只能毁灭!
或许,对开膛手杰克而言,腹中的孩子意味着他本人,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他无法得到,于是,愤怒地把一切都摧毁了。
念及此处,陆离顾不上吃饭,直接推开房门,快步离开庭院。
接下来,他要去重新去一趟国王学院,找杜克求证一件事:
两名受害者是否生育过!
若真是这样,那么,又多了一条线索:单亲家庭(被生母抛弃过)
纵使伦敦人口众多,鱼龙混杂,但只要加上三个限制条件:医生+单亲家庭+家住白教堂区,就可以锁定凶手的真实身份。
没错,开膛手杰克应该就住在白教堂区,抛开法医那一套理论,站在侦探的立场上看问题。
其实不难发现,另外一个关键之处:移动尸体。
假定,受害者在下午五点至六点这个区间吃晚饭,然后上街拉客。
那她的死亡时间是在午夜十一点至午夜十二点之间,而流浪汉也差不多是在这个时候抵达警署,替凶手传递消息(挑衅书)。
换而言之。
警方搜寻死者的时候,杰克并未离开陈尸地,他正在破坏尸体。
短短四十分钟。
虐尸、扬长而去,他再看不起警方的办案能力,也不至于胆大妄为至此。
所以,杰克不担心暴露身份,他有把握离开——搭乘马车、且藏身地距离陈尸地不远。
“先生,麻烦您看路好吗?”
“滚……”
陆离推开一个又一个路人,继续朝最近的候车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