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挖墙脚,这么狠!

作者:肖青轩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处都有放这首歌的。

看网上粉丝评论,有一个在念书的大学生粉丝在听到这首歌之后,惊为天人,然后连着单曲循环了好几天,不知道听了多少遍。

反正,他还没听厌烦,但是同宿舍的几个舍友却是快要听吐了。

最后,在几个舍友联合起来的强烈要求和反对下。

他才终于不单曲循环,换歌播放了。

虽然只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趣事,但也足以说明《superstar》的火爆程度了。

这首歌,是宋初晴和李元樱,还有张欣三个人一起唱的。

作为主唱之一的张欣,也因为这首歌曲而大涨了一波知名度。

近来一段时间,宋初晴也按照陈勋的要求,去了沪戏学习演戏的事情。

她经常会跟陈幼微、张欣和王冰清一起碰面,聊聊天什么的。

所以,目前她们几个人,已经混得很熟了。

宋初晴觉得《superstar》这首歌,很有可能会拿个十大金曲的。

虽然她那张专辑里的歌都很火,但是腾艺作为主办方,肯定是要分猪肉的,最多给她一首金曲。

不然的话,其他歌手怎么混啊?

真要说起来,她那些歌曲全是金曲级别的。

总不可能全给金曲,那就只能从中选一首了。

而《superstar》作为最火的歌曲,很有可能就被选中了。

因此,她就想到了张欣。

要是张欣也来了的话,那她就可以和张欣、李元樱一起上台拿奖了。

在这么大的舞台上,实现三人自发歌之后的首次合体,应该是很有意义的吧?

可惜,现在只能这么想想了。

陈勋说道:“以后给你们一个机会,三人合体同台表演吧。”

说起来,宋初晴和李元樱发专辑不久之后,他就把陈幼微和张欣送去沪戏学习演戏了。

以至于后来宋初晴和李元樱到处接商演的时候,张欣作为《superstar》的主唱之一,本来也是有机会去跟着一起唱唱歌表演一下的。

但因为学习演戏这事儿,商演的事情就泡汤了。

现在宋初晴这么一提起,陈勋觉得也是该让她们三个人同台合体表演下。

先不说赚钱的事情,拉拉人气,搞搞流量也挺好的。

“老板,快看,李羽琪!”

这时,李元樱扯了扯陈勋的胳膊,指了指旁边不远处,说道。

听了李元樱的话后,陈勋等人都一起望了过去,发现果然是李羽琪。

除了李羽琪之外,还有星耀娱乐的其他一些歌手。

其中,就有星耀娱乐旗下的两大爱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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