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陈曼妮的解释,林舒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随着艺人影响力逐步扩大,片酬方面赚的钱,远远没有代言高的。
前世某顶流明星,加盟品牌代言,一年高达八千万。
而且这笔钱几乎是没有任何付出,只不过是拍了几个广告,有活动的时候配合一下而已。
不过想赚到这种代言费,前提是得有一个基本盘。
在有足够的名气以及作品的情况下,商业板块才会逐步扩大。
想到那种全面铺开的商业版图,林舒不禁有些向往。
现在成了艺人,想法和之前多少有些不同。
而且没有人不喜欢钱。
那些说自己不喜欢钱的,只是因为他们选择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已经不需要考虑钱。
穷的连饭都吃不起,还会有人不喜欢钱吗?
随后没多久。
《杀破狼2》制作团队找到陈曼妮,双方就林舒片酬的事开始谈判。
这就是签了公司,有经纪人的好处。
谈判方面的事完全不用操心,只需要等最后的结果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