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
弗雷德看着这样不安的她,忍不住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他以前从来没有上过台,高中学完《雷雨》之后,语文老师曾经让他们排了部话剧。
不知道为什么,那次他主动举了手,选择了当导演。
当时的他还带着年少时的傲气,认为曹禺的台词还不够情感浓烈,于是花了不少时间调整剧本。
在他的构想里,原本是打算让刘玉双演四凤的,要不然就是繁漪,但最后,阴差阳错,她居然演了外表最不贴合的侍萍。
可她演得实在是太好了。
表演的那一天,别的组道具服装一应俱全,他们则简陋得有些滑稽。
还记得那天她就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和深蓝色的牛仔裤,衣服并不贴合她本身的曲线,看上去朴素而又有几分学生的稚气。
但开口的那一瞬间,谁都相信了,她就是侍萍。
大概就是那一天,从舞台的侧面看着对方的表演时,原先朦胧的好感升级成了炙热的喜欢。可那一年,已经是高三。
过完了那个冬季,春天一来,就意味着大家都做好了准备各奔东西。
他一直很遗憾,那个时候,没能跟刘玉双说上一句“你演的真好”。
生命中一次小小的交集,最后留下的还是满是遗憾的省略号。
此刻,他看向兰瑞莎的眼神,也跟着温柔了起来。
他从口袋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小玩意,将它放到了兰瑞莎的手心。
“你把这个盖子打开,然后旋转下面,涂在嘴上试试。”
兰瑞莎拿起那个木质圆柱管——口红,有些好奇的将它打开,印入眼帘的是一个顶端略尖的红色固体。
凑近鼻子闻了闻,有着跟蜡烛相似的味道,但又有着天然精油的香气。
在手上划拉了一下,便留下殷红的痕迹,让她立刻回过神来,这就是以前她涂在口上的口红啊。
不过样子跟以前放在盒子里的倒是不太一样。
“很漂亮。”当兰瑞莎将口红涂满她原本有些干裂的嘴唇时,弗雷德发出由衷的夸赞。“这就送给你了,千万别被布拉德里克大人发现哦。”
毕竟材料之一还是偷了他的一些胭脂虫。
一时间兰瑞莎百感交集。她知道,这场戏结束之后,她又会回到阴暗的地牢去。
只是,尤若普的大使已经快要进城了,这样的日子终于要迎来终焉。
而这一管小小的口红,便是她剩下的日子里的希望与安慰吧。
兰瑞莎知道,即使离开这儿,未来的生活也算不上美好。
失去土地的贵族,从此便沦为了平民。
像她这样在丈夫面前,承受过来自其他男人给予的屈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