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砸在地上,金翅大鹏的小腿已经没入地面,还划出两米。
用枪确实和用剑不同,枪更适合,更能完美,发挥出强大的肉身之力,剑更适合走灵巧!
枪枪刺出,大开大合,威风凛凛,如风雷涌动,以势压人,很快就逼的金翅大鹏,不断的以速度周旋,但是程旭已经完全掌握了第三眼之力,双目紧闭,三眼睁开,难道就只有你有速度,哥的咫尺天涯是吃醋的?
枪枪落在,金翅大鹏落脚之地,而金翅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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