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三顿时就哭了。
早上他和其他几个闲汉还嘲讽陈锋,说这白瞎了那么壮实的体格子,没种,怂货,要是换了爷们儿我,我就伸着脖子让王德宝砍……老子就他妈不信了,王德宝敢砍老子?
真砍了,王德宝得给老子偿命,大家一命换一命,谁也别想跑,怕个屁啊!
要是不敢砍,就踏马跪下求饶,拿把破菜刀吓唬谁呢?爷们儿是吓大的吗?
当时喷的贼兴奋,说的也贼热闹,但是现在,近距离对视王德宝的眼神,侯三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被人用刀抵着脖子,有多可怕……
他就感觉,王德宝其实根本就不介意杀了他,他只要敢跟王德宝叫,王德宝就敢一推刀,直接把他脑袋给削了。
这完全不是小说里描述的那种,好像被饿狼猛虎盯上的可怕的眼神,完全不是……王德宝的眼神平静的就仿佛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看他也不像是在看一个人,而是在看一只鸡。
这种感觉太可怕了,以至于侯三结结巴巴报上自己的姓名身份,就感觉裤子一热……
他尿了!
“邻居?我没见过……卧槽!”王德宝正说着话,突然问道一股尿骚味儿,赶忙让开,免得溅到自己。
其实王德宝已经信了对方的话,但他也知道,京城有很多这样的闲汉,平时下了班闲的没事,最喜欢撩拨别人为乐。要是见你懦弱可欺,那他们就会得寸进尺,蹬鼻子上脸,也不至于玩死你,但能把你玩到想死。
结果就是,要么你一直软弱可欺,被他们一起随意欺负玩弄。又或者,老实人大爆发,一刀干掉他们,然后上了热搜。
但实际上,对于其他的闲汉来说,不会有任何改变,他们还是会继续寻找下一个好欺负的老实人。
这仿佛就是镌刻在他们基因里的本能一样。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从前朝遗老流传下来的,一个毛病。
前一世,独腿的王德宝就没少被这些闲汉欺负,那个生活,真的是生不如死。
打又打不过,追又追不上,防也防不住,报警也没用……要不是实在追不上,王德宝前一世绝对逮住一个就直接弄死对方了。
所以,要是不想被欺负,一开始就要强硬一点,被欺负了就果断打回去。
这个逻辑,就和闲汉们一样的想法就可以了——我干嘛要等被你欺负到走投无路,然后才还手呢?谁规定我必须到走投无路才能还手了?为什么我不可以在你一开始欺负我的时候,我就直接砍死你?大不了就是一命抵一命,有机会我还要灭你满门呢。
要是你识趣儿,我反击的时候,你退让,那就完事儿了。要是你不识趣儿,我反击的时候,你还要再动手,那我就直接干死你,不给你再欺负我第二次的机会。
所以现在,王德宝其实也是和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