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因为你这比七月大不了几岁的小丫头片子感到害羞?今天就要好好教教你,什么叫坏人!”
彩云眨了眨眼,不避不让。
对视了片刻,陈余先却败下阵来,错开了视线。
彩云得意道:“你就是害羞!一个大男人,脸皮那么薄!”
“……“
“好啦,这里没有旁人,没人能帮你。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你喜欢……我吗?”
陈余很想立刻回答,但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他不是没有经历过女人,荒原上的流民启蒙很早,十几岁变结婚生子的年轻人比比皆是。而他自己,也不只对一个女人说过“喜欢”,甚至和对方说着带颜色的段子讨骂。
但这次却和以往有些不同,明明可以脱口而出的两字,忽然变得重若千钧。似乎只要说出口,变成了真正的负担、责任甚至是……情感!
为什么会这样,陈余忽然有些迷茫。他一向信奉使用主义,为了完成任务,不止一次使过不太光彩的手段,将信任、天真、愚钝甚至是好感当做可以利用的武器。
这次本应该也是这样,可是面对少女清澈的瞳孔,他忽然有种强烈的负罪感,像是第一次亲手杀人前,那种心脏被茫然、恐惧支配的不知所措,和自我怀疑。
他忽然明悟,当遇到特别的人时,“喜欢”不是一笔一划的文字,而是纯粹而神圣的情感,是人与人之间偶然却又命中注定的灵魂共鸣。
可他仍旧困惑,“喜欢”究竟是什么意思,自己待在彩云身边时那种奇怪的感觉,是“喜欢”吗?
他分辨不清楚。万一不是呢?而且,自己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叫做金沙国的地方,未来的命运变得扑朔迷离,前路未知。他必须回到属于自己的那方世界。
自己注定只是个过客,怎能因为一时的好感就不负责任的和一个烂漫少女做出“喜欢”的承诺呢!如果某天自己又莫名其妙的消失,留下她如何自处?
陈余的思绪纠结成一团乱麻,许久没有说话。
彩云眼中的亮光渐渐暗淡,有些失落,却还是笑着说道:
“又害羞了!没关系,我喜欢你就够了!”
陈余见她黯然的样子,胸口的位置隐隐作痛,很想也大大方方说一句:我也喜欢你。
但只是看着她,就已用光了毕生的勇气,再也没有余力说出那两个本应如此简短、没有任何重量的字。
彩云已经转过身去,手指轻抚着路旁横斜出来的一只桃花,语气复杂地说道:
“我怕是金沙国最后一任大祭司了!”
陈余巴不得立刻转移话题,将自己从纠结的心境中解脱出来,当下追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彩云解释道:“大祭司是太阳神在人间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