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林元登上《国家新闻》

作者:月魔小舞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p>

“这一次不一样!受害者中有一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如果此次对嫌犯施以缓刑的话,那完全就违背了法律的初衷,起不到任何警示的作用。”

“如果此案判缓刑的话,那会造成什么后果?后果就是:其他坏人模仿作案。虽然在这起案子中,受害者并没有受到伤害,反而还提高了学习成绩。”

“但是各位观众、各位家长,你们试想一下:如果你们的孩子,被人骗走,你们会相信:坏人不对孩子做什么坏事吗?”

“不是所有坏人,都是‘林某’。不要把个例当普遍。在本人见过的无数拐骗案中,受害者几乎都受到了各种各样的伤害。有非法监禁的,有故意伤害的,有强拆的……”

“试问一句:谁敢把孩子的命运,寄托于坏人的良心上?”

“谁敢?!”

强烈的质问声,从教授口中吼出,震动全国观众,震动电视机前的家长们。

是啊!

谁敢将被拐儿童的命运,寄托于他人之手。

林元不加害受害人,那其他坏人呢?

如果大家都有样学样,《未成年保护法》岂不是形同虚设?

这个先例不能开!

绝对不能!

“赞成教授观点!应该严惩嫌犯,警示后人。”

“同意!我也有女儿,谁敢把我女儿骗走,哪怕不伤害我女儿,老子也要杀了他!”

“支持教授!严惩嫌犯!”

“对,支持教授,严惩嫌犯!”

“法律的意义不仅有教育,还要有警示作用。支持教授观点,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儿童的犯罪行为!”

“判刑!坐牢!”

“让嫌犯去监狱捡肥皂吧!”

全国观众愤愤不平。

……

此时此刻,没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更没人知道,这起案件将带给世人何等的震撼。

“他”,不想坐牢,真的不想。

为了这一目的,林元将不惜一切!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