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了要怎么做以后,我的手放在了裤兜里,反倒是冷静了下来。
“那你朋友属于成年人了,而成年人已经有着自己对事物的判断力,按照规定,像这样的情况,必须要48小时以后才能报案。”说话的时候,那个警察已经收起了本子,不再理我的样子。
我当然知道这是情有可原的事情,毕竟一个城市的警力有限,而成年人常常去办什么事情,忽然消失个一天半天的也是正常,如果人人都是这样,警察不用做什么,就一天到晚光找人就好了。
但我怎么可能就这样甘心了?我忽然很郑重的对他说到:“我这里有一桩大案,联系到我这个失踪的朋友,如果你们想破案,必须找到我的朋友否则这种案子一旦曝光,你们又错漏了时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你会知道吧?”
“什么?”那个警察明显愣了一下,不止是他,整个办公室的警察都明显愣了一下,开始只是朋友失踪,在这个时候变成大案了?
我沉默不语的看着这个警察而这个警察在回过神以后,对我说到:“你可知道报假案的后果?你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夸大事实,浪费警力是很严重的后果?”
20几条人命的案子算不算大案?那些鬼魂既然会在我招魂的现场出现,说明他们的尸骨也在不远的地方,如果有一些非常的手段,我甚至可以准确的找出他们的尸骨我根本就是有恃无恐。
这就是我选择要铤而走险的路,只不过,我莫名其妙的会知道这样一件事,原本我就解释不清楚在这里,是讲究证据的,我那些手段无论如何也只是个笑话,如何能成为证据?搞不好,我自己也会拉入其中这也是我之前没有深究这件事情的原因。
至少在我的自我认知里,这种事件的范畴已经不是一个警察局解决的范畴了,该谁来解决?我心里没谱在这之前,我是一个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我师父,师兄三个修者的普通人,开着一个古玩店而已。
“你看我像傻子吗?这个案件你负责不起,我要见你们局长。”面对那个警察的疑问,我说话也不是太客气。
我不傻,知道像这种敏感的事情,已经不是一个小小的警察能够包揽的了,而像这种事情,恐怕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需要出面的人物也就越大权力越好。
但是通过普通的方式,肯定我不会顺利见到局长的我必须闹腾,必须故意这个样子才能引起充分的注意,我总不能给那个警察说,我见到了鬼魂来当做证据,更不可能就这样带着他们去挖尸骨太莫名其妙了,我必须见到决策人,然后再试图用一些事情说服他。
就比如医院的尸骨被啃噬事件,如果局长去问起,医院肯定是纸包不住火的但这些事情没有一件能够见光。
果然,我的态度引起了这个警察的愤怒,他一拍桌子对我吼到:“你是闹事闹到警察局来了?”
而我丝毫不客气的也一拍桌子吼到:“你确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