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王鸣之的弱点?

作者:机器人瓦力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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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不是现代定的,古代《唐律》就这样了。以小见大,唐法真的非常考虑周全、非常人性化,不会搞和稀泥那种事,只说狗咬人:

狗无故咬人,狗负全责,第一次“截两耳”——把两只耳朵剪掉,以示惩戒,也好明示别人不要去惹它。如果无耳狗再犯,就要处死。

狗咬人是因为狗主管理不善,比如这只脱绳的狗紧张害怕之际咬了他王鸣之,或者哪个欠心眼的把狗拴在路边使狗咬了行人(不施标帜羁绊),除了赔偿,狗主和狗各笞四十,狗狗剪耳朵就不必了。

狗主故意放狗咬人(故放令杀伤人),咬死人就是故意杀人,咬伤人就是伤人罪。而狗狗的刑罚也要视情况而定,是处死、剪耳朵还是笞打。

兽医给狗治病被咬?有偿治病的,狗主和狗没有责任;无偿治病的,狗主要作一定赔偿。

现在大唐这方面的法律已有改变,但还是基于这种态度而制定,尊重人,也尊重动物。

“哎哟,怎么还跟着我了?”王鸣之跑了一段路,那只拂菻狗却吐舌摆尾的跟在他旁边,湿润漆黑的狗鼻子微微在嗅动,难道是那些狗粮的味道?

他停下来,大着胆子弯下身,小狗还在摇尾巴,是流浪狗吗?据说狗来富啊……

虽然唐人爱狗,不吃狗肉,但流浪狗也是存在的,总有些不负责任的贱人。

正当王鸣之要大发爱心,试图去摸一摸它,却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惨叫:“肉肉!”就见一个大妈急奔过来,“我的好肉肉啊!哎呦,快过来妈妈这里。”

小狗一溜烟跑过去了,大妈连忙把它抱起,“你去哪了?碰着坏人怎么办?”

“呃。”王鸣之迎着大妈怀疑的目光,好笑了,瞧瞧我的脸,我王鸣之啊!用得着偷你的狗?

他不退避地瞪回去,说道:“大娘,请你溜狗牵着!咬着人、走失了,都是害了狗狗而已。”

大妈倒没有气焰嚣张地骂他,而是不好意思地点点头,道:“小郎君,你说得是,刚才我见周围无人就让它自由跑一会,一时心软啊,下回不敢了。”

“你要放绳溜就去狗公园。”王鸣之放轻语气,“有些人怕狗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

……

长安,某豪华宫殿。

“公主,公主!”苏香衣拿着一袋文件匆匆地走去,“拿到了!调查王鸣之的报告。”

一道身影火速地奔来:“快,给我看看。”正是神景公主李玄月,她双眸发光,抢过这袋文件。

她当然要报仇了,之前受过的气十倍还给王鸣之!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她之前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对王鸣之缺乏了解,不知道他的厨艺那么好……

之前回到长安后,她就动用自己可以动用到的最大能量,下令千牛卫去调查王鸣之可查的一切信息!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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