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蹲局里的第二天,我就让人给我请了一个最贵的律师。
“吴先生,您的案例我看过了,想要申辩无罪的话,恐怕有点儿难度,因为您是在施行犯罪过程中被刑警科大队长捉了个现行。但要脱罪也不是没有办法。我调查过受害人的资料了,受害人范月兰有轻微精神病史,所以她的口供很有可能是自己臆想出来的故事。她的口供有多处也和事实不符,她宣称您持刀剜她的肉,虽然左队口供里也说在撞见这件事的时候,范月兰流了很多血,但警医检查的时候却说范月兰背上没有任何伤痕,这说您的故意伤人罪是难以成立的……”
我忍不住打断了律师的口若悬河:“谢谢,辛苦了。”
“???”律师一脸懵。
我说:“不过我请你过来不是要你帮我翻案的。”
“那是为什么?”
“我要立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