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我是末日苟圣

作者:嫂嫂请留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还是社会地位,雾都王在和平时期,就是驻军中将,掌握着雾都的军队!

而他呢?

认识的都是社会底层人士,毫无背景可言。

去了雾都,他确实可以横着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但说得再好听。

也不过是雾都王的一条忠犬而已。

“对不起,柳少校,我现在并不想去雾都,不过,我可以送你到新经,登上那艘快艇。”

去当狗,他是不愿意的。

但卖个人情给雾都王的女儿,还是可以的。

至于对方能不能从宜市水神的利爪下逃脱,那就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他又不是t狗,见到美女,还是能够直立行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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