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至怀疑,他最初表现出对她的那种轻浮的登徒子形象,是不是为了后续的谈判故意装出来,以麻痹、扰乱她的意志和注意力?
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英语,谈吐不凡,见识广泛,思维敏捷,处事冷静,谈判游刃有余……足见其所受到的教育,绝不是普通家庭能培养出来的。
初次见面,她没好意思对他的身世刨根问底。
商谈的供货价格,她认为给的不低了,根据衣料等不用掰手指头都可以算出,5万件衣服的毛利润约有50万元,这可是一笔巨款!
她相信,他前途无量。
只可惜,自家的囡囡太小,今年只有八岁,否则她都想招他为毛脚女婿。
真是后生可畏!
她期盼着和他今后的合作。
他跟她说,自己想创办一家服装厂的事……
签订的合同,有两点还是让范建新满意的。
一是要货量:“幸子衫”3万件,“光夫衫”2万件;
二是商场直接预付了三分之一的货款及给商场试卖的那500件货款,当场辛经理就叫会计开出转账支票。
不过,支票上写的收款单位是巉州市国营服装厂。这是因为范建新目前还没有对公的银行转账账户,合同上的供货商只能写成巉州市国营服装厂。
其余的钱,货到付款。
这样,范建新没有任何的经营风险。
这很符合范建新的意愿,他可不想卖滞销货,当然见好就收。若是等到别的服装厂大量加工生产“幸子衫”和“光夫衫”时,他手上还积压许多货,那就是一种灾难了。
他最怕赔的就是时间成本。
满世界都是赚钱的机会,没必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合同上还有一项特别的注明:在沪市,只准他们给“新潮”一家商场供货。否则,将按合约总金额的三倍赔偿商场……云云。
这一点范建新也能接受,合同本就是一种契约,商业合同就应该用金钱来约束签订合同的双方。
范建新粗略算一下,商场预付的货款比他尚缺服装厂的货款还要多,这样服装厂没理由不加班加点的生产了吧。
催促服装厂抓紧生产,才是当务之急。
他当时就用辛经理办公桌上的电话,给巉州市国营服装厂的吴厂长打了电话,询问了“幸子衫”和“光夫衫”生产的进度;顺便也给母亲打了一下电话,询问了一下店里销售的情况……
有一件事,让范建新觉得巧合的不可思议,巧合的有点不真实,巧合的都有点假了吧。
他不知该用什么词来形容……
“新潮”商场的经理辛娟,竟然是他前世埋藏于心底,今世仍不能忘怀的女神叶贞的小姨妈!
在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