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很明显,米高梅的代表在联络了总公司后,那边根本就没把“录像带版权”当回事。
米高梅的董事会一听说录像带版权还能赚钱,马上就把他们认为没用的录像带版权卖了出去。
这些人觉得,那些旧电影的电视版权还值点钱,但是这个“录像带版权”一文不值,现在有人要当冤大头,那真是太好了。
别说他们,现在连美国电影协会主席都对“录像带”嗤之以鼻,这种态度是整个美国电影届的主流,七大影业公司都是一样的态度。
所以,哥伦比亚那群脑残管理层,直接就用一千万美金的价格把1975年前的电影录像带版权打包卖给了“中原家庭录像”公司,事后还觉得赚了?
罗峰和萧炎却差点乐疯,他们用一千五百万美元就换回了两家公司加起来近五百部电影的录像带版权。
这不是一般的赚,而是赚翻了好嘛!
这种买卖搁在五年后只能是天方夜谭,但在家庭录像刚刚诞生一年的1977年,这便是现实存在的事情。
大佬知道这种蠢事不光哥伦比亚和米高梅会做,其它公司也一样会犯蠢。
原本位面,20世纪福克斯在《星球大战》大卖后,依然做出了把旗下五十部电影以一百万美元卖出的事情,这似乎更傻逼,大佬下一步肯定是先找到福克斯做成这笔生意,那时他就有了三家公司的录像带版权,幸福来得实在太突然。
这些还不是全部收获,两部电影的发行权,不光北美电影公司抢购,欧洲,包括南美洲各国的发行商一样争相购买。只是欧洲国家有大有小,南美洲穷了一点,所以发行权的价格有高有低。
但全球几十个国家加起来,这两部电影加起来也有七八百万美金的收入。
最后当两人离开戛纳时,除了6座奖杯,近五百部电影的录像带版权,还带着包括白马帮金库在内的共两千五百万美金,这些便是二人戛纳之行的全部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