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和james沐浴着阳光,走在朴素的村庄道路上。
他们并肩而行,穿着普通的衬衫和裤子,而非剪裁精致的长袍,可路上的女孩们还是频频对着他们回头,特别是广场——在sir从小店里随便买来一杯饮料的时候,那个替父母看店收钱的女孩,还有不少在广场上闲逛说话的女孩,不论是十二岁还是十八岁,都时不时对他们投以注视礼。
“我有好久没来这边了,”手上拿着一个果酱馅饼,sir一边对着一个盯着他看的花裙子女巫抛了个媚眼,一边跟james很随意地闲谈着,“是五岁还是八岁来着,我们家以前还在这里有一门远亲,自从那位婶母去世,我们家再也没来过这个地方,我妈更喜欢在大宅里和别的贵妇人闲谈,而不是在这里走一走晒晒太阳。”
“你这个可怜的小东西,”james故作怜悯地说,“我在去hogwarts之前可是经常来这边玩——我爸爸在这边有不少朋友,有些还都是些年纪大的成功人士,而他们统统都让我揪胡子。”
potter夫妇一向待人和善,且交结甚广,他们虽是纯血家族中举足轻重的一员,却也亲近混血巫师一派,因此除开纯血圈子,他们也有非常多的朋友,这也是他们能把生意做广的诀窍之一。而james又是他们中年才生下来的孩子,等他能跑能跳,potter夫妇的不少朋友都胡子花白,不愿意频繁参加社交生活,而是更希望好好过日子。
而godric山谷正是一个巫师们喜爱过日子的好地方——淳朴,宁静,却又不能说是偏僻,物价也很平常,这里也许不会有最显赫的人家,却也是巫师们所向往的居住地。
“我记得dumbledore教授的家就在这附近,”james边找路边回想,“而他和bathilda巴沙特应该是邻居什么的,反正住的非常近。”
“我还以为像dumbledore那样的人会把自己的家设在什么山上,”sir晒着太阳懒洋洋地说,“这地方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太普通了一点。”
“这里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以后如果和lily结婚,”james美滋滋地说说,“在这里买栋小房子也不错。”
“梅林的裤子,你可要点脸吧,尖头叉子,”sir撇嘴说,“你还没摸到你的百合花小姐的一根手指呢,更别提往上面套个戒指了。”
“那总会成功的……噢,我找着路了,应该是往那边走,”james指了指一条石子小路,“希望小弗朗西斯在家。”
“希望他没有继续留在我家。”sir眉毛一挑。
“他没有,如果有,他会告诉我。”james说。
可能是终于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单词,一些在偷偷看他们的姑娘此刻靠近了一些。其中,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大胆上前,和他们打招呼。
“你们好,”那姑娘说,“不好意思听到了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