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兔子装的女孩

作者:长芦月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父亲太过小气,亲儿子都舍不得多给几个钱,还好我有尼莫这个黑人小伙伴,他帮我把一些野味运到城里卖给饭店换回一些钱。

然后,我们两个拿出绝大部分的钱来添置狩猎的必需品,尤其是子弹。

我很少进城,尽管布莱登离温哲小镇并不远。

在我看来城里远没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着猎枪追逐着猎物,有时甚至一连好几天在荒原上度过,最多的时候有一个月多。

父亲最初怕我有危险,将他看家的本领基本上都交给了我;安妮却总是担心,她担心我杀戮太多,会被上帝惩罚。

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留给了澳洲荒原,渴了就渴山泉水,饿了就烤野味,身上脏了就跳到涧中痛痛快快的洗个澡,困了就找个山洞野营,无聊了还有尼莫这个黑小子陪着聊天,这是我最快乐的生活。

城里的一切都很新鲜,商店那么多,人那么多,远比小镇热闹。

只可惜那些以前和我打交道的贩子们无一例外的摇头说手头没有子弹了。

近来,子弹变得极为稀缺,那些军火贩子说,澳洲政府开始管制子弹流向市场,好像是说要打仗了。

澳洲孤悬海外,不会有哪个国家来找澳洲打仗,如果真的是打仗,只可能是出兵海外,大家心知肚明,澳洲虽然独立,但毕竟还是大英帝国的联邦,澳洲总督也是英国女王任命的。

没办法,在澳洲的这些人很多是以英国人自居,而不是澳洲人,除了那些华工和黑人,他们终日在矿洞里做着最累的工作,挣着最可怜的薪水。

听说欧洲那边好几个国家闹得挺欢,估计是帝国的首相大人要澳洲、新西兰派兵支援吧!

在城里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没有弄到一颗子弹,让我有些垂头丧气。

城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霓虹灯闪烁,一些女郎站在街头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和过往的行人打招呼,她们可真有趣。

男人们则醉醺醺的拉着这些女郎消失在街头。

也有那些有钱人开着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我很羡慕,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如果我也有这么一辆汽车,那么再次狩猎会轻松许多,因为射杀袋鼠或野猪之后,我和尼莫常常要背着抬着才能把猎物运回来。

城里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栋华丽的别墅,透过窗户,我看到里面灯火通明,陈设很是讲究,睡在这样的房间一定很惬意。当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不时传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我颓然地坐在马路旁边的一块石头上,暗想明天如果再找不到子弹,只好乖乖地回小镇了。

当的一声,一枚便士扔到了我的面前。

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兔子装的小美女站在我面前,正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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